27、小鬼的鞋
那年正月初一,不少大人孩子還同往年一樣在吃完早飯後,不約而同的到當街聚齊。聚齊的目的是什麼,沒人說。但是,大家都可能不言而喻,那就是舊的一年過去了,新一年的第一天開始了,每個人都換上了不同的新衣服,需要在眾人面前展示一下,以便說明上一年過得不錯,能穿得上新衣新鞋,戴得上新帽子,穿得上新鞋。通俗說就是顯擺顯擺。
正在此時,對面的南溝走出一人,大家一看都認識,是花梁的”小鬼”,他穿著一身嶄新的衣服,腳上穿一雙大家都沒見過的特殊品種的鞋,健步走到我們跟前。
花梁是凌北鄉王杖子村的一個村民組,大約不足20戶人家。從皮杖子南溝上樑,下去梁就是花梁,這道梁就叫“花梁”,不知為啥他們村佔用了花梁這個名稱。雖然兩個村相距兩華里,但我們屬召都巴鎮。
大正月初一,小鬼這麼早幹啥來了?莫非是特意來顯擺一下他那漂亮的新衣服?我感覺他還是要顯擺一下那雙鞋,不遠2裡地匆忙翻山越梁一大早趕來。我們村子大人小孩都認識他,年年正月到皮杖子來耍錢。他不打撲克,專門與幾個老頭看“堆胡”。這幾個老頭有孔杖子的包振友、包振龍,還有我們院的三太爺、西院大太爺。小鬼姓王,耍錢技術不高,還好搗鬼,經常被抓住過,輸了錢不給耍賴。有幾次,大太爺攆著要打他,說他是耍錢鬼,起個雅號叫“小鬼”。
不知大人們怎麼看他,他比我大十幾歲,反正我們都瞧不起他,不願意去搭理他。當然,他也不搭理我們,因為太小。大人們和他寒喧了幾句過年的話,很快就把話題轉移到那雙非常顯眼的鞋上。那雙鞋是高腰的,高度達到踝棒骨以上。鞋面是藍色帆布,看起來比我們大布鞋面要結實得多。鞋底全部是膠皮的,踝骨那個位置還有一個白色皮膠皮圈,裝飾得非常好看。
按常理說,這是一雙夾鞋,根本就不適合還非常冷的正月穿,那是很凍腳的。但是,每年正月都有很多人穿新夾鞋,或者叫單鞋,而不是新棉鞋。我考慮可能是做新棉鞋非常費事,用料也多,可能做不起。再者說,過年正月一般都在屋裡休息,不需要穿棉鞋的緣故。
大家開始你一句,我一句的誇讚這雙鞋。看樣子,小鬼還真有點飄飄然,甚至腳都不知道怎麼站著才好了。當然,我也相信他完全有驕傲的理由,因為,全村人都從未見到過這樣的鞋,人家竟然穿到腳上了。後來知道那是一雙回力球鞋,可當時的人們並不認識。小鬼很自豪,又有點不好意思地說:“鞋倒是挺好,樣子也不錯,但就是穿著不得勁,還有點蹩腳磨腳”。大家忙奉承說:不可能,這麼高階的鞋怎麼能穿著不得勁呢,你還是沒穿習慣,今天初一是頭一天穿,踩幾天就好了。我看著這鞋好像也有點彆扭,怎麼看著兩隻腳往外撇呢。東院四伯伯皮永昌首先看出了事,他說:“這鞋是不是分左右腳,你換過來穿穿看咋樣?”小鬼認為有道理,也很聽話,當場就把鞋互相換過來了。小鬼驚喜地說道:“唉!這回可真得勁了”。又跺達幾下腳說:“這回可舒服了,也不磨腳了”。
大家頓時都恍然大悟,原來這個鞋還分左右腳,他穿反了。真是長見識啊,皮永昌也算是高手哇。我們打小穿鞋,從來沒聽說過鞋還分左右腳,鞋都是一樣的,穿到哪個腳上都行。後來才知道,我們家做的鞋都是便腳的,買的鞋是認腳的。關鍵是村裡人誰都沒買過鞋穿,不知道鞋還“認腳”,真有意思。就算是到了1963年我考入旅大市衛生學校,也沒說買過一雙鞋,但母親做的家做鞋卻變成新式認腳的了。
當時能做認腳鞋算是一種先進工藝,絕大部分婦女不會做,得需要有”鞋樣子”,拜師傅。認腳的“認”是個關鍵字,它認得腳,左右腳必須分開穿。那麼問題又來了,認腳鞋一直認一隻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