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但凡我寫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我人生的回憶,耳聞目睹,把它寫出來,都是我本人的歷史回憶,因為,時隔半個多世紀了,回憶起來不免凌亂,只有想到哪寫到哪,完稿後,可以按年代系統整理,現在只能還得凌亂的寫下去,好在每一篇文章都有它的獨立性,都是一個完整的故事,從而可以彌補一下缺欠與讀者的失望感。
這裡我重審一點,我寫的所有文章,都是我所見所聞的歷史回憶錄,實事求是,我認為不可能有什麼違規而遭到遮蔽,如果說有違規違紀的話,那是歷史的違規或不幸,而不是寫歷史的人違規。就算是歷史違規,那也成了歷史,既然已經變成了歷史,歷史就是任何人改變不了的,是既成事實,除非惡意篡改,除非冒天下之大不韙。中國與外國簽訂各種各樣的不平等條約都是違規非法的屈辱歷史,誰能說那不是歷史呢?誰能說實事求是寫這些歷史的人就是違規呢?
我這篇文章“用拳頭懟死狼”的故事是發生在1969年夏季的一天。其實那也不是故事,而是驚心動魄事實,多少年後就成了歷史。然而,歷史是可以當故事講的,叫做歷史故事。
當年,我在木頭城子醫院工作,那天中午在門診值班,匆忙來了一個滿臉及雙臂都是鮮血的年輕人:“大夫,快給我處理一下!”
我問:“你這是怎搞的?”
”被讓狼抓撓的,和狼幹起來了。”
我一邊給他檢查處理傷情,一邊聽他簡單敘述實情的經過,他說:那天在山上放壟,快到中午時,社員們都散工回家了,他想再薅點草回家喂兔子,正在他貓腰薅草時,突然有一隻狼靜悄悄的向他撲來……
他馬上意識到這是一條狼,在荒郊野外的山地裡不可能是一條狗,再說,狗也不會有這麼迅猛的動作,再看伸出來的爪子和血盆大口的獠牙與狗爪子,狗牙也截然不同,再說,渾身灰色的毛也非一般狗的顏色,這是他瞬間大腦極速飛轉的判斷。
說時遲,那時快,人與狼頓時扭打在一起。他清楚這是一次生命的較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無論如何不能失敗。因此,他使勁全身的力量與狼搏鬥,瞬間大戰數個回合,不分勝敗。當狼張開血盆大口意在封喉的緊急時刻,急中生智,他把拳頭順手塞進狼嘴裡,使勁往狼的咽喉裡捅,一直把拳頭懟進咽喉深處,再也頂不進去了,並使出全身的力氣壓住狼。這時狼既閉不上嘴又喘不了氣,雖然拼死掙扎,但也處於下風。這樣堅持了好像挺長時間,狼終於奄奄一息,一命嗚呼!小夥子也是滿身大汗,全身疲倦,扛著這隻狼就回家了。
當然,他沒提“咽喉”這倆字。他用的是“嗓子眼”,咽喉是我的加工,我感覺也不算失真。
我非常佩服這個年輕人的膽量,力氣,戰略戰術!能戰死一隻惡狼實屬了不起。武松三拳兩腳打死斑斕猛虎,於強一拳懟死臭名昭著的大灰狼!真乃英雄是也!古有武松打虎,今有於強懟狼!
這小夥子31歲,勝利公社宏圖大隊人,叫於強。檢查傷口只有右前臂兩道較深劃傷,其餘都是面板淺抓傷,估計是狼爪子撓的,右臂兩道較深傷口,估計是獠牙劃開的,10公分長,共縫合20多針。其餘均無大礙,只清創消毒消炎即可了。
我問他:“當時沒害怕嗎?”
“還真沒顧得害怕就廝打在一起,但事後卻有點害怕了。”
“那隻戰利品你打算怎麼處理?”
“打算扒了狼皮留著,狼肉仍山上埋掉。聽說狼皮是好東西,防寒保暖防潮,比狗皮強得多。更重要的是聽說遇到有什麼危險情況,狼毛還能炸起來,如同象牙筷子,遇到毒品能變黑,提醒有毒。”
我感覺後一個作用可能傳說,是迷信說法,一張皮毛怎麼會炸起來?炸起來就是豎起來的意思。我也聽過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