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我報的志願是旅大市衛生學校醫士專業,錄取通知書上也註明是醫士專業。然而,入學後卻把我分到了檢驗六三二班,即檢驗專業六三屆第二班。還有一個檢驗六三一班。
我很不滿意,馬上去找學校教導主任鄭天樂,他說這是學校的臨時決定,不能改變。我據理力爭:“如果你們在報志願時寫檢驗專業,壓根我就不報這所學校,錄取通知書也是醫士專業,憑什麼不透過本人同意隨意篡改,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誰負責?”
鄭天樂堅持不能改變。我嚇唬他:”如果不能改變我就退學,後果由學校承擔。”然而,鄭天樂不為所動。正在這時,檢驗六三一班的馬姓新生也來找鄭天樂,叫什麼名字忘記了,是海成新生,他的情況也和我一樣。他說:檢驗專業就是化驗員,工作就是化驗屎、化驗尿,還不如回家揀大糞,揀大糞還能揀到一泡好屎,醫院都是病人的屎。他也提出如果不改變專業就退學。
但學校的態度非常強硬:退學就退學,後果自負。那個姓馬的同學也很堅定,果斷的退學了。退學那天,我親自把他送到大連火車站。我本以為學校能改正錯誤,剛剛開學就有新生退學,學校應該有所反省。我想,必須趁熱打鐵,又去找鄭天樂:”如果不給改變專業我也退學。”企圖給學校施加壓力。然而,鄭天樂的態度仍然堅如磐石,不知道他為啥有那麼大底氣。剛剛開學就有二名新生退學,難道不影響學校的聲譽嗎?
我給父親寫了信,說明了這一切情況。父親的意思是:不管什麼專業,還是念下來吧,好不容易考上的,萬一複習一年再考不上,就算考上,不也多耽誤1年時間嘛。我聽從了父親的意見,忍氣吞聲的留下來。在這期間,我又找過幾次,均無成果。
後來,我緩過味來,為啥不去找校長?為啥不去找旅大市教育局?這種情況是允許的嗎?退學的責任重大,應該由誰負這個責任?難道就沒人負責了嗎?後來傳說,有兩個本來是錄取檢驗專業的學生在學校走了“後門”,把馬同學我們倆狸貓換太子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當事人又該當何罪?難道沒有法律責任嗎?當時,我們真的是沒有社會經驗,沒有法律意識。看來,學校的貪汙腐敗可能從那個年代就開始了?但是否是事實,到底為啥改的專業,至今不得而知。
我本人也不愛好檢驗專業,只想當一名出色的好醫生。1967年參加工作後,當時國家提倡一專多能,我參加了內科、外科、兒科等學習班,又函授了醫療專業,總算彌補了一點心願。我能把檢驗與臨床醫療有機的結合在一起,也算是如虎添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