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看地 (第1/2頁)

126、看地也叫看秋、護秋,看青,就是看護著秋天快成熟或者已經成熟還未收割到家的莊稼別丟掉,別讓人偷去,當地人通常習慣叫”看地”,從字眼上說用詞很不嚴謹,並不是看地,而是看莊稼,地是丟不了的,就像”看門”一樣,門是丟不了的。

1963年8月末的一天晚上輪到父親看地,父親不知有什麼事了,讓我替他一晚上。那時候,我離開學上大連僅差幾天了,能幫著父親乾點啥也很是理所當然。

看地,每晚都是3個人,每天輪流,只要是晚上,白天沒有看地的。一般是每人都要披個棉襖,以防晚間寒冷,另外拿一條小麻袋和一把鐮刀,麻袋是走累了鋪著地上坐一會或躺一會用,鐮刀就是武器,以防萬一,就算應手傢伙。

三個人各個地片走動,好似流動哨一般。主要看護快成熟的地塊兒,青稞子地段不用看護。那天晚上,我們流動到皮杖子和李杖子交界處的地段,也就是我們小時候三偷李杖子香瓜那個附近,看到李杖子有一片青高粱已經八九分熟,再過幾天就能收割了。

那兩個看地的都是我的本家伯伯,他們倆頓時起了歪心眼:咱們先給他們收割點吧,先嚐嘗味道兒。於是,我們仨人認定沒有李杖子看地人,就開始動手割高粱穗。手疾眼快,動作麻利,片刻之間就割了三個”半麻袋”,我的那個麻袋裡少一點,因為,我總是不如他們操作熟練。

我們仨並沒貪得無厭,揹著勝利果實就往皮杖子走。雖然不叫”做賊心虛吧”!也總算不了光明正大。就算讓李杖子看地的人看見,也沒有什麼大了不起的事,因為我們皮杖子地裡的高粱也丟過,估計就是他們偷的,有點互相偷的味道。要說用個“偷”字,有點不文雅,用“沒人看見拿的”比較妥當。誰丟了高粱,雖然沒人看見誰偷的,但幾乎心照不宣,心領神會。

實際上要說偷不算偷,要說不算偷也是偷。再怎麼說那也叫值夜班,一宿夜班總得有點夜餐費吧?這些高粱穗就算夜班飯了。

我們三個把高粱穗背到西院五老爺子家,因為他們家就老兩口,比較肅靜,再說碾房就在他們外院。我們把高粱穗搓成高粱,然後上碾子壓成半拉胡片的高粱面,叫高粱碴子比較恰當。接著就上鍋貼大餅子,一氣呵成。最終一共勻和著貼了12個大餅子,五老爺子算一份,每份分了三個大餅子。

這三個大餅子有中碗口那麼大,新米新面兒,特別有糧食的香味兒。再說,那青高粱的品種也好,比那紅高粱味道兒強一百倍,現在已經看不到那種低產的品種了。

這麼一忙活,天也亮了,我們每人拿著3個大餅子各自回家了。這就是看了一宿地,鬧了3個大餅子,這可能就是當時農民的真實生活寫照。我親自參加了這個不算光彩的全過程。雖然不是我的注意,要說錯誤的話,我也就算個隨從,不是主謀,但回想起來,好像我也沒有理由求全責備他們,雖然我是從犯,但也罪不可赦。但當時感覺,不對肯定是不對,但又不能說不對到哪去。哪有那麼多百分之百的對啊!1963年還是生活困難時期,如果放到現在,就算百分之百的擁護鼓勵這樣去做,一宿不睡覺只為了三個大餅子,恐怕沒人下得去這份苦力,就單說黑更半夜抱棍子推碾子,誰有這股子精力和勁頭啊!現在讓我幹,我是不幹的。

然而,那時的農民就有這個勁頭,精神頭,而且還高高興興,有滋有味兒,況且,也不影響什麼大局,這就是生活!當時農民的生活。不是我為他們的行為開脫,也定不上堅守自盜,因為他們並沒貪得無厭,就是三個高粱麵餅子,不足一頓夜餐費錢。

而我這一輩子可能也就參加這麼一次看地了,然後,我就去大連上學了。再說,因為那時候是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各生產隊都成立了護秋隊。現在是個體所有制,家家戶戶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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