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962年上學期大約度過一半,我自行決定退學了,這也正是中學二年級的上半學期。那時候說退學不用跟誰商量,學校不用商量,只要你不去上學就算完事了;家長也不用商量,你願意上學,不能說不讓你上,如果你不願意唸了,也不勸你上學,很講究民主自由。
1962年是3年自然災害中最困難的1年,好多同學在我之前早已退學了,我能堅持到現在也實屬不易。我清楚記得那個冬天在生產隊裡分苞米時,必須用鎬頭或大錘把苞米塊砸開才能過稱分給各戶。有讀者可能要問:“苞米怎麼還需要砸開,可出了奇了。”是的,是需要砸開,因為那苞米全是冰凍的苞米坷垃。據說是從黑龍江運過來的,苞米未乾,再時逢雨雪上凍,運到朝陽就是這個樣子,有生以來,我也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苞米。就是這樣的苞米,也比金子還珍貴,因為金子是不能直接吃的。
第二年春夏之季,只要是能吃的野菜都被當做主食,包括苦菜子、曲麻菜、蒲公英、車前草、人興菜、灰菜、豬毛菜、山雞肉(桔梗)、黃瓜香(地榆)、山蒜(薤白)等等。
散學後,我經常要在路上歇好幾歇才能回到家裡,實在很難繼續堅持下來。一狠心,一咬牙一跺腳,決定退學。悄悄的就不上學了。
在家呆了四、五天,突然有人到家傳信,說村西頭來了一個召都巴中學老師打聽你們家。我一聽,肯定是來找我的。誰?一般來說,學生退學沒人找。誰來找我,或許不是退學的事?母親說:“你先藏起來,我看看到底是什麼事。”我說:”那就先藏到碾房去吧”。我在碾房躲藏了好一陣子,母親到碾房去找我說:“你們張老師來找你,讓你上學,在當街等你,去看看吧!”我想一定是班主任張興本老師來了,出去一看果然是。張老師連哄帶批評的指定讓我去上學,再困難也要堅持下來,堅持就是勝利。我也被張老師步行8裡地特意來找我上學所感動,答應第二天去上學。
張老師就這樣又返回了召都巴。後來我想,怎麼就沒說留張老師吃完飯再走呢?母親怎麼也沒說客氣客氣?可轉念一想,張老師不可能吃飯,再說了,留下吃什麼?要是有吃的還至於退學嗎?
張老師走後,我問母親怎麼跟你說的,你說我不在家出門了不就完事了嘛,怎麼把我出賣了呢。母親說:”張老師說了一大堆,說你學習不錯,將來能考上什麼學校,不念書就瞎了等等,”才把母親說服。其實,母親也是怕我上學遭罪,和我坐在了一條板凳上,還幫我打掩護。按現在人的思維是不可理解的,但母親沒考慮到那麼多,一個大字不識的母親是不會想那麼久遠的。只要眼下兒子不遭罪就行了。不然,我在家呆了四、五天也一定攆我去上學了。
我上學後日子不多,張老師就不當我們班主任了,由王國華老師代替。後來,張老師到後勤工作,再後來轉到朝陽市第一中學做後勤。我非常感謝他,否則,我的一生還不知道在幹什麼。衛校畢業後分回朝陽,也經常和張老師有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