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在我7歲那年,我們與爺爺奶奶分家另過了。一分為三,爺爺奶奶、我們、二伯二嬸。可能是因為人口眾多,太不方便了。爺爺家5口,包括三伯、四伯、五伯;我們四口,父母、二弟和我;二伯兩口。
分家那天是夏季,會場設在正房大爺爺屋。好像東西兩院議員都有代表參加,屋內很多人,西院二爺爺皮錦成是主持人,兼首席調解人。我坐在窗臺上旁聽,當然沒有發言權。
會議的中心議題就是哪家分哪塊地,分幾畝地,不牽涉其它內容。因為,3間西廂房是不可能分的,必須留給爺爺奶奶。剩下就是鐵銑、鎬頭、鋤頭、犁杖、鐮刀之類,不可能提到大會日程。會議中也沒聽說分錢的事。因為就算爺爺奶奶有點積蓄,也是寥寥無幾,只能私下補貼一點,不可能拿到會上去。那時候是爺爺管錢,還是奶奶管錢,我一概不知。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家裡所有的賣出和買進的一切事宜,都由爺爺一手操持,沒有第二個人插手,包括爸爸在內。在我的記憶中,奶奶根本就沒花過1分錢,因為從來沒走出過皮杖子,沒有花錢的機會。那麼,家中的錢是否由奶奶存放保管,我一無所知,也沒想過這種問題。但後來我想,錢應該是由奶奶保管,因為,那個放雞蛋的櫃,唯獨奶奶有鑰匙,沒看見任何人開啟過。如果有錢,肯定就放在那裡面。但是,直到我們分家,甚至直到奶奶去世,從來未見到過爺爺、奶奶擺弄過錢。
爺爺主管經濟、外交、交易特權,但從來沒在孫子輩上單獨花過1分錢。比如說,一件衣服、帽子、一塊餅乾、一個糖球、一斤水果等等。這裡,我沒有一絲一毫責怪爺爺的意思。那時候的生活條件就是如此,沒有一分多餘的錢亂花。我五伯比我大3歲,也沒看見給他買過什麼。直到如今,我都是萬分理解,理解萬歲是真理。特定的年代,特定的現狀,就要用特定的思維去適應。
話題扯遠了,我是想說,那個窮傢伙業就是那幾畝地算是立生之本,其餘沒有什麼,平常就是勉強餬口而已。解放前,我們家是下中農,西院也是下中農。唯獨東院在解放土改時定為富農。可能我們家的土地有從東院分來的也未可知,這不是小孩子打聽的事。
但是,我們三大支關係都不錯,沒因為東院是富農而受歧視,必定是一個家族。再說,皮氏家族中,我唯一一個大爺就是東院的皮永新,他們家皮文煥是家族中唯一一個大哥。會議上雖然有些許爭執,但最終都是化干戈為玉帛。
分家大會結束後,父親母親我們就是一個獨立的家庭單位了。二伯住西廂房的北屋,奶奶住南屋。我們則搬到了東廂房三奶奶的房子。當時,三奶奶也下關東找三爺爺去了,房子是空的。
剛分家的時候,吃飯沒有桌子,母親用個三盆,上面加個秫秸蓋簾就算是飯桌。鍋碗瓢盆等一應傢什好像也不齊全,生活質量也有所下降。爸爸好像感覺分到的地打的糧食不一定夠吃,就領著我去開荒。我們家分到的一塊地其中叫“北凜”,是道土崗子,離家也就一里地。在那塊地頭上有不到兩間房子大小一塊荒地,這肯定是父親提前看好的。
父親用一個大鎬頭,我用一個小鎬頭,開始刨荒開墾。我雖然用的是小鎬頭,但也彷彿與鎬頭摔跤。不是指哪刨哪,而是刨哪算哪。一鎬頭刨下去,鎬頭沒入土,卻是倒下去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用了兩天時間,終於把這塊荒地拿下。父親打壟種上了蕎麥,因為分家時地已經全部種完。估計開荒時已經是三伏天,因為諺語說:“頭伏蘿蔔,二伏菜,三伏種蕎麥”。在南溝邊上也開了一塊地,同樣種上蕎麥。蕎麥這種東西生長快,週期短,不怕旱。
蕎麥開花時我特意去看過,一片鮮豔,花香四溢,還有很多蜜蜂辛勤勞作。我感覺取得了圓滿成果,幸福感油然而生。都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我沒有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