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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其實,在無名森林裡,最危險的就是那些成群的小動物,像地行龍、閃電豹這樣的猛獸,雖然很危險,卻可以躲開它們,因為它們的數量很少。”擔丁說道。

奧斯曼點了點頭,的確如此,自己見到了閃電豹、赤蟒、地行龍,可它們除了給自己和鮑伯帶來了些危險之外,對於那些士兵,並不會造成威脅,知道它們厲害,早點躲開就是了。

“再向裡面走,就應該會遇到戰蜂了,我們的驅蟲藥對這東西不太管用的。”卡尼爾說道。

“戰蜂?也是一種野蜂嗎?”鮑伯問道,他的雷霆珠使用時間太短,裡面的知識不是很多,對於無名森林的瞭解,大多是來自於父親的。可邁克爾公爵,也僅僅是在無名森林外面轉了幾圈,並未深入到裡面來,他的知識更多是來自於書中的記載。

“是的,算是一種野蜂吧!不過體積就大太多了,足有鴿子那麼大,嘴有半尺長,像一把三角銼一樣,而且有毒,是一種可怕的東西。好在這種東西同真正的野蜂有很大的分別,數量上要少得多,這裡就成了它們的天地了。”卡尼爾說道。

四人聊天之間,就看出雷霆珠的不同。奧斯曼一直不明白,自己是否真的接受了雷霆珠,但他的知識最少,都是後天學到的,從雷霆珠裡,他似乎沒學到什麼東西。可他自己卻感覺學到了一些,比如說,手榴彈這個詞,就一定是出自雷霆珠裡。

除了奧斯曼之外,鮑伯和擔丁的知識相仿,鮑伯勝在有個好父親,而擔丁的雷霆珠種入次數遠超過鮑伯。知識最為豐富的,自然是卡尼爾,二十多次的接種,讓他有了幾百年的經驗知識。

“比野蜂少?少多少?”奧斯曼開始有些擔心了,一巢野蜂的數量可以達到上萬只,就算是十分之一,也足夠將四人啃得連骨頭都找不到。對於自己的速度,奧斯曼很有信心,可他絕對不會認為自己可以快得過天上飛的野蜂。

“少很多,一般戰蜂出動的時候,二十多隻一組,很少見到大群的,它們也不是靠採蜜過活,而是吸食動物的血液。”卡尼爾笑了起來,他已經想到奧斯曼的擔心了。

“那種青色的果子會不會有用?”鮑伯問道。

“這可難說了,戰蜂應該同野蜂有很大分別的。”擔丁搖了搖頭,他也不知道會是什麼結果,至少他不知道那種果子叫什麼名字,有什麼作用,在這一點上,還不如奧斯曼知道的多。

“什麼樣的果子?”卡尼爾問道,同巨人族戰鬥的時候,卡尼爾並不知道。

“就是那種。”鮑伯抬頭找了一會,很快在茂盛的樹葉之間,找到了那種青色的果子,看來這種東西到處都有。

“哦,是嫡清果,那東西對於野蜂和蚊子效果很好,對戰蜂沒效的。”卡尼爾看了一眼說道。在他的雷霆珠經歷之中,有一代雷霆武士正是死在無名森林裡的二百公里縱深處,因此對於無名森林,他了解的相當多。

“地鼠、戰蜂、魔狼、食人花、兵蟻、青針蛇、問心草,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小心的,特別是魔狼。”卡尼爾說道。

“魔狼?那東西應該比不過閃電豹吧?”奧斯曼奇道,鮑伯和朗也殺過一隻魔狼,而且聽他的口氣,應該並不是很困難。鮑伯雖然很驕傲,卻從不吹噓,因此他還是對鮑伯相當信任的。

“當然,魔狼比起閃電豹來,相差的太多了。可魔狼也是狼的一種,狼性喜群居,只有落單的孤狼,才會跑到森林的外圍。”卡尼爾笑了笑說道,他知道,前一段日子,鮑伯就親手殺過一隻魔狼。

“哦,原來如此。”奧斯曼和鮑伯同時點頭應道。無論是哪種狼群,都是相當可怕的,大隊的狼群,甚至不懼獅虎,更何況是魔狼。

“我也只知道這些東西,當然還有些小東西,我們可以不必太在意,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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