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鐘響起,被子裡伸出一隻白細的手。知知眯著眼睛摸到了手機,關掉了手機。
酒店晚上的空調溫度有點低,躺下去的時候以為被子厚,只是沒察覺那被子看著厚棉花都不保暖。
睡到半夜,隱約覺得後腦勺有點重。果然,起床後鼻子有些塞,洗臉的時候就連打兩個噴嚏。
她知道,自己多半是感冒了。
收拾好自己,正在穿鞋,門外就響起了門鈴聲。
知知以為是服務生問是否要打掃衛生,連回應了兩句“不用打掃”,可是門鈴聲隔了一會兒,又響起來。
她走過去開門。差點沒認出來。
薄司澤換掉了平時的西裝,穿了一身剪裁挺括的深灰色休閒外套,下身是一條深藍色的慢跑褲。頭上戴了頂深藍色polo漁夫帽,腳上穿了一雙golden goose板鞋。
知知怔了怔,眼睛睜的大大的。
薄司澤靠著門框,垂眸看著她。琥珀色的瞳孔,全被眼前的女人佔滿。
看著她朝自己多看了幾眼,男人牽起一邊嘴角,笑笑。
這樣一來,這人登時就年輕了不少。也難怪她大驚小怪,差點認不出是誰來。
不過有一說一,衣架子身材,什麼奇奇怪怪的衣服穿在身上都不過時。
“挺帥的。”她眨了眨眼睛。
薄司澤垂眸,手牽起衣角掃了一眼。昨天打電話叫宋風去商場買一套新的換洗衣服過來。
宋風辦事手腳雖然快,但完全不過腦子。
這身衣服純粹是宋風的風格——怎麼看怎麼都不可靠的風格。要不是薄司澤沒衣服穿,他才不屑把這身破布披身上。
但他委實沒想到,溫知知還挺好這一口。
還從頭到腳來來回回,看了他好幾眼。
男人挑眉,心情大好。
要是宋風本人現在在這裡,估計薄司澤就要拿錢砸人了——這事兒辦的漂亮!
“去吃飯?”男人溫和一笑。
知知遲疑了一下。
昨天晚上的事兒,兩人鬧得有些不愉快。但成年人就是這樣,睡一覺起來,當時鬧得多不愉快的事兒,好像也覺得小題大做。
更何況,她還鬧離家出走,攔都攔不住的往酒店跑。
活像個叛逆期的壞學生。
見薄司澤都沒有提及昨天的事,知知點了點頭。她伸手取下房卡。
兩人一前一後的走著,她走的慢一些,他走在前面。走廊還亮著燈,她踩在他高大的影子裡。
堪堪走了幾步,抬眸,便看到前面的人沒有回頭,但朝後伸了隻手出來。
她沒在意。
可那隻手一直沒收回去,還朝著她的方向招了招。
那手指細長細長的,是充滿書生氣的一雙手,拿筆和轉筆的樣子,都像藝術生的雕塑品一樣驚豔。
知知不禁又看了一眼薄司澤的背影。
站定想了想,在離她又遠些的時候,邁開步子,加快了點速度跟了上去。
她把手交到了對方手心裡。
一下子就被握住。
薄司澤單手捏著她的手掌,在手心裡轉了一圈,手指摩挲過她的每一根手指,拇指又捏了捏她的手心。
溫知知的手,冰涼、綿軟,軟的就像沒有骨頭。
薄司澤很難用一種東西去形容。
但把她的手握在他手裡,牢牢掌控,掙不開,扯不掉,倒很讓他放心。
人的慾望,有時慾壑難填,有時卻容易滿足。
拉拉手,擁抱一下,就甜美得無以復加。
當然,還有接吻。一個吻能夠點燃多少東西!
薄司澤捏知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