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吧!”
“耶!”像一個得了玩具的小朋友一樣,安笑直接歡呼地跳了起來,隨後一步並作兩步,來到了楊年的前面。
她似乎很有精力,走了這麼遠的路,竟然還能這麼活蹦亂跳,如果是一般人的精神體力或許做不到吧!但是她的精神體力也很強,確實適合成為殺鬼人。
與安笑離開了花店,楊年與安笑進入了楊年最為熟悉的商業街道。
原本,楊年是想要帶安笑前往殺鬼衙門對面的洛琳娜的教堂,但轉念一想,教堂是否已經建好,更何況安笑與洛琳娜並不熟悉,帶著陌生人去總歸不禮貌。更何況安笑的性格會不習慣神聖的地方
當然,這全然不是最為主要的原因,最為重要的原因是--腦海裡的囈語。那個連羊身怪物都無法揭開的教堂,或許也揭不開安笑隱藏的面紗。
會有機會去的,但不是現在楊年看著遠處逐漸密雜的人群,思緒飄揚。
“只逛不賣,這像什麼話?”安笑蹙起墨筆勾勒的柳眉,撅起小嘴,假捏著鼻樑,不滿地問道。
“去商業街當然是買衣服,買包包,買鞋子,買哦,不對,這裡不是現實世界,我身上還沒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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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落的安笑很快再次揚起了笑意,隨後小心翼翼地問道:
“好吧!只是能不能遠遠地看著?”
“當然不行,那樣我們會被當成小偷的,你要知道在小偷要被罰所偷走東西的兩倍的錢財以及拘留三個月。”楊年很認真地解釋道,也算是自己在腦海裡回憶對於人族的法律。
“事實上,人族的貨幣系統一直以金屬為單位,進行流通,比如一根金條等於五百金幣,等於六萬七千五百銀幣,等於六十七萬五千銅幣,所以金條是最為貴重的貨物,一般只有皇室才會擁有。我們殺鬼人所能見的最大的貨幣就是銀幣了,金幣都太過少見了”
說起來,還沒有詢問這次陸叔的報酬有多少,希望不會遇上黑心的老闆楊年在心裡嘀咕一陣後,隨後指向一旁的店鋪,在玻璃內,陳列著不少鮮豔的衣服。
其中絕大多數都是茶禮服,拜占庭披風,以及現代的休閒襯衫,連衣裙或者皮夾克,當然也有一些稀少的拉夫領,當然上面的標價絕不便宜。
楊年指著商店裡的一件粉色拉夫領,說道:
“比如這件拉夫領,上面的標價是驚人的三百銀幣。”
一週三百個銅幣,要工作十個七天才能買上一件衣服,就相當於上帝創造了十個世界,更不能有其它的開銷,上帝真累啊楊年不禁感慨。
:()墮入晨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