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現階段,絕不會“撈到碗裡就是菜”,絕不會做不加分別的大面積的打擊。不然,大夥兒扭在一起,其他的啥活兒也別想幹了。
這些,閻敬銘是完全瞭解的。
原時空,閻敬銘被稱為“救時宰相”。是“宰相”,就得“燮理陰陽”。所以,閻敬銘雖然清剛,但絕非沒有政治頭腦、一味蠻幹的粗漢,在“原則問題”上,他是不會給關卓凡添亂的。
閻敬銘對關卓凡表示,王永泰的這個舉動,和他完全沒有關係。非但如此,王永泰在摺子裡說的事情,不少還是他的調查尚未涉及的。比如安徽的軍費報銷,閻敬銘只曉得李宗綬、宋尊邦進京後,有大額“匯兌銀兩”情事,並摸到了為他們承匯的錢莊;但毛英章是他們和戶部的中間人——這是整個案子中最重要的一點,閻敬銘就不曉得。
這就奇了,一個“風聞言事”的六科給事中,對於戶部的弊案的底細,居然比戶部尚書還要了解?
基本可以確定:王永泰並非真的“風聞言事”,而是有人傳遞了很確實的訊息給他,甚至於直接授意他上這個摺子。
誰會在背後做這樣的事情呢?
查王永泰的履歷,河南固始人,年紀不小,科名甚晚,在都察院裡,一直默默無聞。其他的,實在看不出什麼問題。
*(未完待續。。)
第三十七章 先抑後揚
無論如何,這種參折,絕對沒有“淹了”的道理;也不可以不經調查,就“應毋庸議”。
儘管如此,整整過了四天,關於查辦此案的上諭才發了下來:
“六科給事中王永泰奏:鴻臚寺少卿毛英章包攬安徽軍費報銷,經該省糧道李宗綬、鳳陽府知府宋尊邦來京匯兌銀兩、賄託關說等語,著派麟昌、方鼎銳確切查明,據實具奏。欽此!”
這道諭旨,有幾個地方,頗值得玩味。
一個是遲至第五天,才對王永泰的參折有所回覆,或者說,才正式“啟動調查程式”;一個是上諭的內容異常簡單,行文之中,未做任何“有傾向性的指示”。這兩點,都顯得“上頭”對查辦這個案子,似乎並不是特別上心,甚至還有一點點小猶豫。
最重要的是,麟昌是刑部滿尚書,方鼎銳是以刑部侍郎的身份署理刑部的部務。這兩位都是刑部的堂官,而刑部雖然是辦案的“對口單位”,但這種案子,僅靠刑部一家子,“份量”其實是遠遠不夠的。
這是因為,第一,雖然毛英章的鴻臚寺少卿,僅僅是一個從五品的位子,但他還有一個兼職:軍機章京。
這是關卓凡的“創制”。
太常寺、太僕寺、鴻臚寺,這一類冷曹衙門,平日少事,閒得蛋疼,而主官必是進士出身,多半都是筆頭來得的。關卓凡以為資源不好閒置,便從中挑選手腳便捷、腦子活泛的,拉到軍機處來充任章京。如此。拿一份工資。幹兩人活計。無形中便消減了一個“編制”,省下了一筆開銷。
沒想到有人腦子活泛過頭了,居然把手伸進了軍費報銷的案子裡。
樞府要員涉案,必定要各部“會審”,單靠一個刑部是搞不掂的。現在僅僅派了刑部兩個堂官主辦,什麼意思?
第二,毛英章是從五品,但他的那位同年。被輿論的口水噴得最多的現任戶部侍郎黃紹祖,可是正二品的大員。黃某人如果涉案,更不是單單刑部的正副堂官就審得的,必得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這個級別的人物,“奉明發特旨”,才能“詢問案由”。
總之,上諭下來,不是大夥兒原先想象的風雨交加、雷霆大作的架勢。
有人就嘀咕,難道這事兒不是閻丹初的手筆?也是,如果是閻老西兒的話。應該不會選擇在這個時候動手。
那麼這個王永泰又是個什麼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