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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自自責,自己這是什麼狗屁邏輯嗎。小姐畢竟是小姐,跟一個正常女人是有區別的,她們已經衝破了潔身自好的道德底線,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了賺錢的機器。跟男人上床當然就不存在情誼不情誼的事情了,已經完全變成了一種交易。

蘭英是愛自己的,愛的願意把自己的身體交付給自己,跟自己享受人間最玄妙的境界。對於一個女人而言,這是需要勇氣的,這種勇氣是需要她們用一生的幸福做賭注的。這或許就是一種情誼。然而這種情誼多少會讓覺得是那麼的沉重。好像一個男人一旦接受了一個女人這份情誼,就必須對這個女人的一生負責到底。

蘭滄海是蘭英的父親,蘭滄海如果進了監獄,起碼可以說把蘭英一生中三分之一的幸福葬送了。無論父親犯了什麼樣的錯和罪,作為女兒都不希望父親遭受命運的折磨。而作為蘭英的男朋友,從道義上講,王清華覺得自己起碼有義務對蘭滄海做一些事情。但是從法律上講,自己又不能對蘭滄海施以援手。

如果蘭滄海僅僅是收受了唐範海那一百萬賄賂的話還好說一些,問題是關鳳鳴一直抓住蘭滄海和藍菊集團的事情不放,認為蘭滄海肯定跟藍菊集團有某種瓜葛,利用手中的職權為藍菊集團謀取了利益。不過關鳳鳴的這種猜測也不是沒有道理。蘭滄海和吳菊仙的關係明明白白地在那兒擺著呢。無論是誰都不可能不懷疑,這裡面有貓膩。

讓人不可思議的是蘭滄海在交代問題的時候,沒有交代自己跟藍菊集團的問題,反而供出了自己的老領導現任省委副書記田明軒。蘭滄海也許認為,把田明軒供出來之後,只要上面想保田明軒,就不能拿自己怎麼樣。這是變相地在跟省委叫板。這種叫板是bi著省委做出選擇。而且一旦處理起來,蘭滄海自己也只能算是個脅從犯。

然而蘭滄海錯在錯在過於意氣用事。他一旦把田明軒供出來,就會讓省委陷入非常尷尬的局面。田明軒在省委這麼多年了,下面的關係自不必說,就是王大成書記也不會願意看到田明軒身陷囹圄。何況現在要殺出了一個顧梁書記,在力保田明軒。一旦田明軒保下來,省委的目光馬上就會轉移到蘭滄海的身上。說不定為了保田明軒,把他蘭滄海秘密處理了,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想到這裡,王清華感覺後背上不由滲出了一層冷汗。如果自己的推斷成立的話,蘭滄海就隨時面臨著死亡的考驗。王清華對顧梁的手段是有所耳聞的。

據小道消失說,顧梁在下面做市委書記的時候,搞了一個農業專案工程,名為“滲水灌溉”,向國家申請了三十多個億的專案資金。資金下來後,卻因為技術、水資源等方面的原因無法實施,工程只做了個樣子也就不了了之了。剩餘的專案資金當然也挪作他用了,顧梁的口袋裡自然也裝了不少。可是這件事情被一個著名電視臺的記者採風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就開始追蹤報道。不想剛剛報道了一期,就被顧梁發現了,派出各路人馬,封鎖各個交通要道,在全市範圍內拉網式地搜捕這位記者。

這位記者知道後,嚇得聞風逃竄,四處躲藏,後來還是在一個縣裡被穿了便衣的警察發現蹤跡,那些警察一直把記者圍堵在一條深溝的邊緣。那位記者見逃跑無望,就縱身跳進了深溝。由於溝下面的土質比較鬆軟,再加上在掉下去的過程中被樹枝掛了一下,起到了緩衝作用,跳下去之後竟然毫髮無損。就在那位記者暗自慶幸的時候,早就等在溝底的便衣,忽然從樹叢中竄出來,上去把記者摁到在地就是一頓暴打。記者雖然都是走南闖北的主兒,不過也不能逃脫他們文弱書生的體質,沒有幾下就把記者打的昏死了過去。

那位記者被便衣帶回來後,顧梁指示直接扔進了看守所。後來那位記者在看守所企圖逃跑,顧梁盛怒之下竟然親自跑到看守所,一腳把那位記者的腿就給踩斷了。後來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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