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沒辦法,原主不願再沾惹的孽緣起源於童年的那一場宴會——若非與沈傲交好,裴家很少沾惹文娛,怎會與那個幾乎絕嗣的沈家搭邊?
因為與沈傲交好所以願意與他分享父母兄長的愛意、毫不吝嗇地與他分享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乃至裴家與沈家有了業務上的聯絡,多年後沈家就藉此來針對,偏偏那個沒良心的沈傲壓根就不知道裴英夫婦的死訊!
所以怎能叫被敲骨吸髓、無辜被利用得乾乾淨淨的裴茗不恨?
愛著一個白月光,以至於自信到了這種程度,又對童年也對他愛屋及烏過的兄長死訊一無所知,都是一個圈子,多漫不經心才會忽視過去?
但凡知道這一切,就該知道裴茗是為著小家的一夜崩潰而回來撐起家業,一個退圈的人如何去搶資源,這不可笑嗎?
而快穿者只覺得晦氣,看起來主角攻受佔據道德高地,可憐讀者沒有上帝視角,看不到道貌岸然的夫夫冤枉迫害無辜者!
少來扯什麼他們眼裡就是裴茗纏上來,裴茗穩定公司一月餘,何曾再度進入演藝圈?
[所以今生今世,永生永世,最好同那兩人無半點牽扯。]真是把快穿者噁心得夠嗆,光偉正的外衣掩蓋不了原主視角里他們就是兩個莫名其妙的癲公。
外賣送達的提示音打斷了裴茗的思緒,他下樓去拿上來外賣,又在蓋子裡倒出熟食,就著吃了熱乎乎的胡椒豬肚雞湯飯。
這樣的現世安好,幸虧他沒去走演藝圈的路子,不然何來如此清閒?
原主本是國際巨星,回家也有大把家業衣食無憂,但是他既不愛商場汲汲營營,也不愛娛樂圈光芒萬丈,他生來便發光,何須做旁人眼裡偶像?
所幸原主並不要求仍走這條路,他經歷這些世事無常,對聚光燈下也再沒什麼渴求,昔日熱愛盡成過往。
後來裴茗讀了中文系,畢業後就到杭州市中心開了家書咖,每年聖誕後在家裡一直住到元宵才回杭州。
他從未認識沈傲,也與宋雨暮毫無交集。
同在一個圈子不能完全避開,而與沈傲沒有交際還是很簡單的,最差也不過見面不識,也沒誰強制要誰與誰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