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衡:「怎麼了?」
沈初一:「特案處插手的話,季月就會感受到危機,她恐怕不會再這樣慢慢玩,她要動手了。」
果然,閆泉民那邊才剛聯絡上游千山,具體的事兒在電話裡不好說,因為是晉衡給的聯絡方式,遊千山就答應閆泉民見一面。
兩人才剛見面,閆泉民就接到電話說,舅舅家著火了。
著火了趕緊打消防電話啊!
可那火勢太過迅猛,好像是忽然之間燒起來,並且在燒起來的時候,就直接達到了最大火力!
等閆泉民帶著遊千山趕到的時候,消防也在,而火已經滅了。
火併不是被撲滅的,而是自己燒完,滅了。
要知道房子著火的話,隨便燒都是幾個小時,房子裡的那麼多東西,充分燃燒和不充分燃燒,哪有那麼快就燒完的?
可潘家的情況就是這樣,潘家別墅燃起大火,火勢沖天,且在消防趕到的時候,火就已經滅了。
從發現著火到消防趕到的時間不會超過20分鐘,唯一不確定的是起火到被人發現並且報警的時間。
但再怎麼說,就算是報警的時候火勢已經徹底燃燒起來,那也不會在短短20分鐘內就燒完。
而且只燒了別墅主樓,跟主樓連線的副樓都沒有被燒,只是牆面被煙燻成黑色的。
這火也太詭異了!
遊千山立刻通知特案處的人過來,這火明顯不正常,他們要處理善後事宜,不能讓接到報警趕來的消防員進入火場調查,萬一傷到他們就不好了。
來到現場的消防人員被撤離,特案處的人偽裝成消防調查人員前來辦案。
閆泉民和趕到的家裡人都是一臉懵逼,眼前這情況也太慘不忍睹了。
那舅舅潘卓培呢?
特案處的人員進入已經沒有火焰的火場,找到了潘卓培。
潘卓培竟然還沒死,但他全身大面積重度燒傷,而季月不知所蹤。
遊千山立刻在系統裡通緝季月。
之前的事情不提,現在季月放火燒死了人,那她就必須被特情處通緝了。
妖精進入到人類社會之中,字面意義上的弱肉強食,是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抓到之後要接受特情繫統的審判。
人殺人,只是有一定機率會被判處死刑,但法官還會綜合很多情況,尤其是受害人沒有死亡的情況下,兇手通常都不會被判處死刑。
但妖精害人,特情處的審判就非常嚴苛了。
特情處的審判是看妖精的行為、社會危害性等,以眼下季月的這種狀況,她極有可能被判處剝奪修為,並且永久監押的懲罰,這可比死刑還要難受得多。
而季月出逃,只會讓她罪加一等。
若是在出逃過程中再傷人的話,那被抓到就是一個死,魂飛魄散的那種死。
遊千山簽發的通緝令,就是針對妖精的通緝令,而且標註的危險程度已經達到b級,幾乎是普通妖怪能夠達到的最高階別。
這種通緝令簽發之後,全國特情師都會接到任務,行動起來。
而且不光是特情師,還有其他的妖精鬼怪,也都可以接任務,有發現季月蹤跡的,都可以報告位置,如果情況屬實,都會有高額獎勵。
所以,不管季月是作為人隱藏在市井之間,還是重新做回妖怪潛藏在深山老林,她的蹤跡都有可能被發現。
晉衡還有點疑惑,他問遊千山:「之前不是說,季月沒有妖力,已經變成人了嗎?還說她身體比較弱,應該是打不過潘卓培的,但她卻把潘卓培折騰得毫無反抗之力,這跟她體弱的身體情況可完全不符合。」
「還有就是這個火災現場。」
晉衡說道,「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