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要的殺的那仨人是當初襲擊她的兇手。”
“完全沒可能嗎?”
“那怎麼可能,那三戶人家根本沒有襲擊她的動機,而且當年她遭到襲擊時人家都已經到省城來了。她要是覺得是這碼事,完全可以說是為了自己報仇,那我們也會往那邊查,但她根本沒提,還是我們自己查到的。”
楊羽摸著下巴,陷入沉思。這麼重要的事庭芳為什麼不提,如果她想保命就應該把所有對自己有利的事都甩出來,博同情也好,攪渾水也罷,就是讓人無休止地查,拖延時間。
“後來我和檢方那邊的人見過,他說其實一直到複核,都還在猶豫是否要改死緩。但怎麼說呢,當時輿論影響特別大,受害者家屬聯絡了報社,電視臺,保姆殺僱主這種話題,導向很差,加上她一會兒一個說法,有蔑視檢方之嫌。最後還是嚴肅處理了。”
殺人償命,何況是兩條,這個判決也合理,只是庭芳的做法讓楊羽覺得奇怪,總覺得她有什麼目的。
假如施逸講的故事是真的,基於這一點去思考庭芳的用意,難不成她是想那種時候迫使檢方不得不去查她女兒自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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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沒意義啊,證據也不是憑空能出現的。而且說白了,這是兩個案子,就算她女兒不是自殺,也改變不了她的結局。
除非庭芳搞這一出不是為了自己活命,而是為了讓某個特定的人知道她的目的,在她死後幫她完成。
那個人就是施逸吧。
不然怎麼會那麼湊巧,庭芳隨便找個律師,就能碰上見過的人。不過這樣就說明庭芳和施逸的交集比想象要深,並不僅僅是多年前偶然見過一面,至少案發前是見過的。究竟是施逸隱瞞了自己從很早的過去就在和庭芳保持聯絡,還是庭芳用了什麼手段,知道施逸在哪裡。如果是後者,庭芳為什麼非要盯著施逸呢?
楊羽無論如何也捋不順這其中的彎彎繞繞,坐他對面的警察忍不住問:“你打聽這個幹啥?都過去那麼久了。”
“嗐,上面不是讓咱定期就看看那些沒破的舊案嘛,現在手段翻新,備不住有的能破。”楊羽隨口說。
“你少來,讓你找沒破的,這人都成灰了,你看什麼!”對方也不是那麼好糊弄,挑了挑眉,“咋的?這裡面有別的事兒啊?”
“沒事!咱吃飯、吃飯……”
楊羽敷衍著,總算是把對方的探究頂了回去。
結束了飯局,楊羽決定了調查的第一步,他給底下的人佈置任務,讓他們去統計十年間有過記錄的自殺案件,死者年齡先控制在十八到三十五。
大傢伙一聽十年,立馬腦袋疼,但看楊羽認真的樣子就知道不是開玩笑的時候,只得趕緊去辦。
本地的好查,難的是異地,要是個公開的案子,大不了去提交申請,可現在沒人能肯定,就不能用明面上的法子。楊羽琢磨了半天,心想施逸能把故事說得那麼清楚,證明他至少得知道一兩個案發地點,再者說當年施逸妹妹去世,肯定也和警察有過交集,或許施逸在那邊會有一兩個面上過得去的警察。
這樣想著,楊羽給施逸撥了電話,他也剛好趁這個機會再探探施逸到底涉及多深。
電話接通後楊羽直入正題:“我想問你啊,故事裡那個被救下的割腕的女孩,屬於哪個警局管轄,你知道嗎?”
“這我不清楚,”沉默了兩秒,施逸答,“不過,我在老家那邊有個接觸過的,挺熱心的警察,不然你去問問?”
“行啊,那你把電話發我。”
過了一會兒,楊羽收到了施逸發來的號碼。他心領神會地笑了。
他知道,這個警察肯定就是那個轄區的警察,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