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逸懶得理他,說:“我去問問大夫有沒有什麼忌口的,要是能吃就去給你買。酒就別想著,我把家裡酒全扔了。”
“別扔啊!先放起來!都是錢買的!”
不聽他說什麼,施逸出了病房。
爸爸說的那家燒雞店也開了三十多年了,施逸隱約記得是自己很小的時候開的,那時候家裡每隔一段時間才捨得買一次。當時那個雞真香啊,那種味道一直在記憶裡揮之不散,比現實中還要深刻。
只是施逸已經很多年不吃燒雞了。
此刻施逸提著那包仍然用紙包著的燒雞,想起的都是小時候飯桌上的事。小小的妹妹,個子只能勉強夠到桌子,要伸著脖子吃飯,眼睛閃閃亮地看著桌上的燒雞。一隻雞隻有兩條腿,爸爸總是會利落地把兩條腿揪掉全部放在他的碗裡,理所當然地說:“兒子,吃。”
妹妹眼裡的光一下就熄了,只敢悶頭吃飯。
“我吃不了那麼多。”施逸會把一隻雞腿放到妹妹碗裡。
然而爸爸會再次把雞腿從妹妹碗裡夾走,說“小姑娘家家吃這麼多肉乾什麼,長太胖了將來沒人要”,想再放回施逸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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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逸堅決不要,那一刻他覺得燒雞一點也不好吃了,雞腿在爸爸的筷子間夾來夾去,看起來那麼噁心。
“你不吃,我吃。”最後爸爸會自己把那隻雞腿吃掉。
不想回憶起那些事,一點都不想,施逸只要想起小時候的事就會覺得自己是爸爸的幫兇,即使他不想不願,卻也沒有真正反抗過。
如果可以,施逸真的想再也不回老家,否認過去,做個沒有來路的人。在被庭芳找到之前,他確實是這樣做的。他不是不知道這是逃避,可逃避真的最簡單實用。
很多事情如果不選擇逃避,麻煩是超乎想象的。就比如現在。
可是施逸也清楚知道,他此刻能為妹妹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找到兇手。
之前不知道有多少次機會,多少次選擇放在他面前,他都還是選擇了維持現狀,置之不理。他試圖去諒解自己,他想那些時刻的他雖然沒有做出決定,但不代表沒有動搖,也許是那一次次動搖,才在冥冥之中促成了他如今的“一念”。
好在施逸有一個優點,那就是一件事他只要決定去做,就一定會堅持到最後。
提著燒雞回到醫院,爸爸還是像從前一樣撕了雞腿,想給他吃。施逸搖了搖頭,說:“我從來就不愛吃雞腿。”
“你小時候吃挺多啊,不然哪長得了這大高個!”
“妹妹:()錯位追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