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庭芳沒有選擇直接去省城,是因為她對於省城的情況一無所知。她不可能帶小吃車去省城,而且她也聽說省城那邊對擺攤管得很嚴,她初來乍到,是不是能找到地方,能不能賣得出去,都不好說。
關鍵是庭芳去是為了找人,她必須有空閒時間,所以難以去全職打工。她必須找一份工作,既能養活自己,支撐她在省城長期生活,又能方便接近那三個人。
為此庭芳去了人才市場,找了中介,想看看沒有學歷的中年婦女能找什麼工作,中介給她的選擇是做衛生,護工,育嬰,家政……總之都是照顧人的。
庭芳從來沒幹過,中介建議她去考個育嬰師證,現在正時興,還能學點東西。於是從來沒正式上過學的庭芳開始摸索著報名,上課,考試,學習嬰兒的保健護理,瞭解嬰兒生長週期裡的各種變化以及心理,學習法律和一些操作技能。
她居然在其中獲得了快樂,每天都認真看書,遇見不認識的字就查字典。她反思自己作為母親的不足,也反思自己人生的紕漏。
如果真能重活一回,庭芳一定選擇不同的路。只是現在,已經來不及了。庭芳反而更明確了一點,只要把孩子生出來,就要負責到底,哪怕是孩子已經死了,也得讓她死得瞑目。
庭芳順利完成了理論和實操的結業,中介給她派了一家,孩子已經一歲多了,父母工作都忙,有時候夜裡才回家,雖然有老人幫帶,但家長還是不放心。這個活兒比照顧新生兒容易一些,不過工資卻還是高得令庭芳愣了愣。
也可以理解,這個年代,在小縣城裡還肯找人幫忙帶孩子的,肯定是家底殷實。庭芳聽中介說省城這種活兒更多,好找得很。
只是工作並沒有庭芳想象那麼容易,她很努力地做事,孩子的奶奶卻仍然看她不順眼,做了一個月還是結錢勸退了。庭芳有點受打擊,其他同樣做這行的人卻安慰她這是再尋常不過了,工作都是雙向選擇。
庭芳意識到自己其實根本沒有打過工,她現在就和初進入社會沒有兩樣,她強壓下急躁,和自己說要慢慢來。那個兇手還很年輕,他很可能再犯案,她還不算老,她還有時間。
第二個僱主對她還是滿意的,她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幼兒園,休息日就陪孩子玩,僱主沒挑過什麼錯,孩子也很乖巧。後來僱主問她能不能做飯,可以給她加錢,於是庭芳答應下來,每天多做一份晚飯,孩子單做。
庭芳在那家做了很久,中間她也跟著在人才市場認識的朋友去做過一過性的打掃衛生的活兒,積攢了非常多的經驗。只是日子久了,她難免對那家人,尤其是孩子,產生感情,這種感情讓她害怕,她怕有一天無論是她要走,還是僱主讓她走,都會難以適應。所以差不多一整年的時候,庭芳決定要提離職。
她還沒找到機會開口,突然從人才市場的熟人那裡聽到聊閒話,說一個親戚的孩子自殺了。
聽到“自殺”這個詞,庭芳猛地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她在正常的生活裡過了太長時間,即便是沒有忘,卻還是有一種突然被拉回現實的惡寒。
她故作無意地搭話:“多大的孩子啊?”
“十七八吧。高中畢業。”家政阿姨說,“你說現在的孩子怎麼脆弱啊,總是要死要活的。”
另一個人說:“也不能這麼說吧,現在人的壓力比以前大啊。”
“小孩有什麼壓力啊!壓力還不是在賺錢的父母身上!”
“他家是二婚家庭,死的那個孩子是男方帶的孩子,後來他們又生了個小的,大的估計是覺得受冷落了。”
他們聊得歡,庭芳好不容易才能插進話:“那孩子是怎麼死的啊?”
“聽說是開煤氣,放假自己在家裡,父母出去旅遊了。”
庭芳背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