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警局的時候,胡老闆已經等在門口了,安慧還在裡面呢。
至於其他人,包括胡老闆和安慧,他們根本就不清楚剛才是怎麼回事,東山也不需要跟他們串供,因為任何人都會先入為主,發生在安慧身上的事情,附近的知情人多的數不過來了,不管找誰問,再結合剛剛發生的砍人事件,不論是誰都知道該怎麼說。
這種被百十號人實錘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編造什麼,只說親眼看見的事實就夠許凡喝一壺的了。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東山才沒敢再想別的辦法。
因為再怎麼說,許凡也不是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就是再怎麼坑他,也把他坑不死,與其白費力氣,還不如適可而止。
東山還得安慰小雪,就先走一步了,留下胡老闆在警局門口等著安慧。
畢竟大家分工明確,東山負責辦實事,胡老闆負責收買人心。
現在東山能做的也都做完了,就該胡老闆出來收買人心了。
相對於東山的嘴上沒毛辦事不牢,胡老闆那張油膩奸猾的大叔臉,更能收服安慧這種婚姻失敗的受傷婦女。
果然,東山在網咖找到小雪,兩人還沒說幾句話呢,胡老闆紅光滿面的帶著安慧從小橋那一頭的警局走著回來了。
現在許凡已經伏法了,安慧今晚也不用再跟著東山和小雪蝸居在房車裡了。
只不過,胡老闆和安慧坐下來,大家一聊,這才知道還有件麻煩事沒有解決。
那就是被許凡用菜刀誤傷的那個老人,警局的意思是,許凡必須賠償傷者的醫藥費,還要爭取傷者的諒解,否則就要從嚴從重判決。
可問題是,許凡除了那套房子和家裡那些傢俱,還有一輛舊摩托車之外,其他家產根本就不在安慧手裡。
現在要想賠償醫藥費,要麼許凡用自己手裡的存款,要麼就要安慧變賣他們的家產。
還有傷者的諒解,這根本就不是安慧想要的,她恨不得許凡能死在裡面才好呢,哪裡還會去給他求什麼諒解書。
只是,如果許凡自己找了透過法律援助,或者花錢找了律師的話,就有可能讓律師拿著他的存款去換諒解書。
當然了,這一切的前提是他還有存款的話。
雖然說許凡可能沒有什麼存款了,可還是不得不防。
這件事相對來說是最棘手的問題了,因為沒有人能阻止許凡尋求法律援助,或者申請律師代理,這一切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很多事情就變得更復雜了。
不過,應對這件事,東山多得是好辦法。
胡老闆,聽說你們在鄰省有個同鄉會?有沒有做律師的同鄉啊?
當然有啊,還不止一個呢。
那就好辦了,麻煩你現在聯絡一下他,以許凡妻子的名義,僱傭他來代理許凡的案件,這樣一來,許凡有了自費律師,就失去了法律援助的資格,律師的費用你們商量好就行,具體多少錢,我來出。
東老闆,律師的錢還是我自己出吧,這件事已經麻煩你們很多了,我可以把許凡那套房子賣了,給他請律師,反正那套房子是他的,我住著也噁心,還不如賣了算了。
安慧一聽說要請律師花錢,她實在是不想再欠下別人的人情了,馬上就想到只要把許凡的那套房子賣了,這樣既能徹底擺脫許凡,又能湊到請律師的錢,兩全其美。
不用了,區區一個律師,又是這種案件,花不了多少錢的。
老弟,我剛打電話問過了,律師要按階段收費,逮捕階段、起訴階段、開庭階段、判決階段,平常情況下,一個階段要5000,咱們這情況,我跟他們說過了,一個階段2000塊。
行,你告訴他,一共一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