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概念,譬如說他在《鐵網籠謎題》裡設計的奇特案情,死者被勒死在溼漉漉的網球場中央,地面上只有死者走向球場中央的腳印,在這裡,“開放性空間”變成一種“密室”的概念,不得不令人佩服作者的創意巧思。
對約翰·狄克遜·卡爾來說,密室是推理小說作者演練命案的好地方,因為這是純粹的心智遊戲,數學題目式的偵探小說,大家可以不必大費周章考量小說的角色塑造與人性刻畫,光是謎題已經夠你想破腦袋;這絕不是說卡爾不重視小說的角色或意趣,但是比起他的故事設計,其他已經無足輕重。
但創造了這麼多“密室推理”的變體,卡爾自己對“密室”有什麼獨到的研究和看法呢?他其實有一篇堪稱是“密室推理研究”的論文藏在小說裡面,那就是本書《三口棺材》裡的第十七章,神探基甸·菲爾博士所做的“密室演講”,這可能是推理小說史上關於密室研究最重要的一份理論文獻,著名推理理論家霍華·黑克拉福在他編的名著《推理小說藝術》中就全文收錄了這場小說中虛構的演講,並且說:“(它)仍然是此一主題各層面的經典演繹。”在演講中,基甸·菲爾博士滔滔不絕地陳述了所謂密室的各種可能型別,並對它的成形與原理做了分析,結論當然是:“所謂密室,本質上是一種幻象。”
黑克拉福也推崇卡爾“無可爭議是當今密室推理最偉大的詮釋者,也許是空前絕後的”。黑克拉福說這句話的時候,約翰·狄克遜·卡爾還正努力創作不休,但這句“空前絕後”的預言,卻證明是真知灼見;卡爾之後,密室的可能性幾乎被髮掘殆盡,連他自己後期都難以為繼(他最好的小說,以朱利安·西蒙斯的看法,認為多半都創作於1935年到1945年之間),更不要說其他偶一為之的推理作家。事實上,很少有推理作家在密室推理上有野心超越卡爾,大部分是借他的理論做一個小實驗,一償心願(沒寫過密室,算什麼正牌推理作家呢);或者像《上鎖的房間》一書那樣,密室並非重點,故事背後的社會真相才是作者關心所繫。
卡爾是美國賓州一位顯貴的國會議員之子,他在歐洲留學時遇見後來的妻子,遂結婚安頓於英國,反而更像個英國作家。他用多個筆名寫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卡特·狄克遜(Carter Dickson)這個名字,兩個名字底下各有一個著名的神探,在約翰·狄克遜·卡爾底下就是密室大師基甸·菲爾博士;在卡特·狄克遜名下則有另一位神探亨利爵士(Sir Henry Merrivale),他也是破密室奇案的高手,只是沒發表過著名的“密室推理演講”,在歷史上比較吃虧罷了。
作品評介:卡爾《三口棺材》
◆約翰·狄克森·卡爾
只要是對偵探小說歷史稍有了解,或者經常逛推理網站的讀者肯定聽說過“約翰·迪克森·卡”的名字,而且他的姓名前面總會加上一個“密室之王”的頭銜。不錯,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又有筆名卡特·迪克森(Carter Dickson))是三十年代出道的黃金時代偵探小說的大師人物,在歷史上他和英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美國的埃勒裡·奎因並稱“黃金時代三大家”。
卡爾出生在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州,是位國會議員之子,後與一英國女子結婚,遂與妻長期定居英國。有評論者如著名的霍華德·海格拉夫在其推理史名著《為娛樂而殺人》中就將卡爾列為英國作家介紹。不過後來卡爾回到美國,到底變成了實實在在的美國作家。
卡爾一生創作長短篇偵探小說約80部,還為《埃勒裡·奎因神秘雜誌》撰寫評論,也曾任美國偵探作家協會(MWA)的主席。他所受榮譽也是令人羨慕的。他是英國偵探俱樂部(De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