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表情盡收眼底,她冷嗤一聲,說道:“抱歉,我有話想單獨跟慕總說,煩請大家迴避一下。”
大家都極有眼力勁地離開了,只有季宥禮站在那裡沒動。他像一座雕像,高傲地揚起頭,冷聲回懟:“迴避什麼?我現場還沒清理完,白薇薇,我走了,要不你替我收拾一下爛攤子。”
季宥禮不喜歡白薇薇,說話自然也不客氣。上學的時候白薇薇是學校公認的校花,可是,季宥禮見到她就覺得噁心,裝也不裝得像樣點,總是作的要死。
奈何,慕瑾初是個戀愛腦,喜歡上一個女孩就一股腦地追上去。比起之前,他更喜歡現在的慕瑾初,沒了少年的青澀,多了幾分成熟的韻味,眼光比之前好太多了。
季宥禮說的是投資眼光,賺錢的眼光,並不代表他選老婆的眼光。不過,管桐再怎麼樣,也比白薇薇強那麼一丟丟。
人站在那裡,連個掃把也不拿一下,這也叫收拾?
白薇薇被季宥禮氣得半死,奈何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跟他槓上,那才叫自討苦吃。她只能將希望放在慕瑾初身上,慕瑾初也不想跟白薇薇的對話,讓別人聽去看笑話,扭頭望向季宥禮:“你先回去,我改天再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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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季宥禮離開,陳曼清也不情不願地走了,臨走前對白薇薇說道:“我去車上等你。”
院子裡,只餘下慕瑾初和白薇薇兩個人,林茉貼心地關好了玻璃門,讓他們能好好說話。
她在門口送走了客人,目光觸及到季宥禮手上的傷時,她靜靜地立在那裡,看著他的背影
時間好似回到了她上學的時候,那一年她才十三歲。她記得那個人是她在學校唯一的朋友,那天她過生日,林茉特意選了一個限量版的水晶燈送給她。然而那個女孩當著她的面表現地很:()慕總,大小姐她要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