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察覺到周軒古怪的眼神,王世正忍不住偏頭詢問道。
“沒事。”
周軒搖了搖頭,沒有將自己內心中的想法說出來。
聽到王世正的話,小傢伙頓時頭腦聳拉下來,只能無奈的答應了下來。
他在這裡偷竊許久,第一次遇到能夠抓住自己的人,可見面前之人不是他能夠招惹的。
若是不聽,其代價不是自己能夠承受的了的。
打雁終被雁啄眼啊。
見這小傢伙準備帶自己去見父母,周軒便放開了對方。
絲毫不在意對方能不能跑的了,能在周軒手裡逃跑的人不是沒有,但絕對不會是眼前的這個小傢伙。
一路上週軒也知道了這個小傢伙的名字,名叫陳十一。
原本在他五歲之前,家庭還挺不錯的,父親是一名武者。
雖然實力不高,但是在城外近處獵殺一些低階妖獸。
用以出售皮毛肉類,也能生活的下去。
然而等到陳十一五歲生日月,為了給陳十一過個好生日。
陳父出去獵殺妖獸就此殞命,本來陳父雖然殞命。
但是留下的錢,省著點用,加上母親也有一定的實力,也夠陳十一和母親兩人的生活了。
但是近幾年陳母的身體越發的不行了,為了給陳母看病,家裡的錢花的差不多了。
為此,這一段時間以來,陳十一就出來偷盜了。
偷來的錢用來給陳母買藥治病。
聽完陳十一的話,周軒依舊面色如常,看不出喜怒。
但是陳十一這個小傢伙倒是不老實。
一邊給周軒講述自己的身世,一邊哀求著周軒放自己走。
見周軒面無表情後,便雙眼轉動,琢磨著法子逃離周軒的魔爪。
有幾次,他是想大喊大叫說周軒是拐賣小孩的,想引起別人的注意,趁機離開。
不過每次有個想法,想開口的時候,就被周軒給治住了。
漸漸的陳十一也就認命了。
不多時的時候,周軒與王世正便跟著陳十一來到了他的家附近。
陳十一的家在一個類似於貧民窟的地方,周圍略顯破敗。
“滾開!房子我們不賣!”
來到自己家附近,遠遠的陳十一就看到了一夥人在自己的家門口拍打著房門。
看著這一夥人,陳十一頓時怒罵道。
“小孩,別這麼大的火氣嗎,難得我們老闆看上這塊地想擴建,你就賣了吧,正好也有錢給你媽母親治病。”
聽到陳十一的話,其中一名領頭人似的人笑著開口說道,
“我媽一天沒說賣,我就不會賣!”
其實陳十一也是想賣了房子給母親治病的。
但是陳母不同意,這裡有她和丈夫的回憶,即便是死也要死在回憶中。
所以,陳十一才會堅定的說不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