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需要考慮武力解決的可能。”
說起武力,我們齊齊看向五號,沉默不語。
在場幾位,除他以外,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拋開在座的幾位女生,剩下五位男生的身手,早在上次去九班聚眾鬧事的時候看得一乾二淨。
慘不忍睹。
說起上回去九班,雖然我們言語挑釁在先,但因為我們有事在身,他們拒不配合,還搶先動手,所以只得了口頭警告,沒有實際懲罰。
至於九班,理論上他們應該受到懲罰,但我們至今沒有聽到任何風聲。
要知道打架鬥毆屬於嚴重違反校規,情節嚴重者會被強制退學。
而在十四中,強制退學意味著死亡。
但目前除了名單上的那個,我們沒有任何關於誰忽然轉學的訊息。
也有那一架導致十四號跟其他人關係鬧崩的緣故,但參照食堂阿姨那次的處理速度,不應當到現在都還沒有訊息。
除非,我們當時進去的不是這裡的九班。
七號當時手裡拿著的花,在宣告任務完成後自動消失。
當時透過花看到的視野,是一片畫素塊。
再結合前不久十一號所說,九班同樣出現過跳幀,那麼結果很明瞭——
我們穿過那扇門,去往了過去的九班。
所以觀測到的僅有一次跳幀,就是我們回來。
以此為前提,當時作為“垃圾”清除掉的究竟是誰,也該重新推論。
這裡其實也有一個思維誤區。
因為前兩個清潔任務相互關聯,我們便預設第三個也是之前的延伸,對它的推導也都站在先前的角度。但我們刻意忽略掉,它的發生場景和定位明顯與之前的故事背景脫節。
如果按照目前已知線索重新梳理,就能得知它這裡的“垃圾”,代指的是墜樓案中被當做炮灰犧牲的那個。
所以推手的陣營和目的,也該重新思考。
就目前來說,尚不影響局勢走向。
我沒有把這點提出來。
十一號他們也沒有過多懷疑我去宿舍樓的目的,簡單囑咐幾句後便散場。我跟六號對視一眼,她隨大流先行一步,我則是等人走得差不多,才從教室裡離開。
最後,我們在宿舍樓前碰面。
:()十四中三年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