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眾人圍堵的男子,當他聽到老太太說自己要賠十萬塊錢的時候,立刻就不淡定了。
“我沒打他,你們這是血口噴人,我的上衣就是他給我撕爛的,我沒讓他給我賠錢就不錯了,你們竟然還要讓我給他賠錢。
你們去告我好了,大不了進去蹲幾年,我就不信,這天底下竟然沒個說理的地方。”
聽男子這麼說,眾人還想開口舌戰,也就是這個時候,兩個帽子叔叔才開口道:
“事情沒有大家說的這麼嚴重,地上的老人我們檢查過了,也就是受了點皮外傷,根據規定,需要去醫院驗傷,結果大機率就是幾百塊錢的事情,不過有個建議不知道雙方會不會採納。”
當聽到帽子叔叔有建議,男子立刻來了精神,當即表示聽帽子叔叔的。
坐在地上的張叔也是一臉認真的點頭表示同意。
“好,鑑於事情的惡劣,我們打算關他四十八小時,讓他好好長記性。
另外,給地上的老人兩千元的醫藥費。
畢竟現在天氣炎熱,老人家要是去醫院的話,路上耽擱的時間肯定不利於傷口癒合。
還是讓當事人現場解決,雙方和解,大家夥兒覺得如何?”
兩個帽子叔叔的話,別說我聽了很滿意,就連坐在地上的張叔聽了也是滿臉的同意。
倒是男子有些肉疼的想要拒絕,賠錢還好說,但是還有兩天的關押時間,他不想同意。
“才兩千塊錢啊,太少了,這還不夠人家的營養費呢!”
“就是,現在這年月,啥不需要錢啊,區區兩千塊錢夠幹啥的呀,不行不行,太少了。”
“最低五千,少了五千就得告他,把他告進去,好好讓他長長記性。”
“五千太少,人家這麼大年紀還在外面打工掙錢,說明人家很缺錢,要是你們被人打倒在地,給你們五千塊錢,你們同意嗎?”
還別說這些退休老人,個個都是沒事閒的,帽子叔叔的話都已經提出了相應的標準,兩個當事人還沒說話,這幫老人卻一個個的表示不同意。
我心說,這關你們什麼事兒啊,既然有執行標準,就按照執行標準來唄,賠錢還可以接受,但是關押人家四十八小時,我覺得沒必要。
我看依舊坐在地上的張叔貌似也對關押人家兩天這件事有點排斥。
索性就替張叔回了一句:
“我是這邊幹活的工頭,我說句話吧,咱們都是普通老百姓,咱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賠點醫藥費就賠點吧,關押四十八小時就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