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嗨,乾脆叫你林哥,不反對吧?”
“這個……”他皺了皺眉,不過很快就笑了起來,“不反對,不反對,呵呵。”
“那好,看你樣子,的確很有誠意。”唐歡忽然嚴肅了起來,“而且我看你這人麼,至少現在看起來,很老實的樣子。這樣吧,你先把你跟高老師認識的過程跟我說一下,然後我再給你說我的辦法。”
“這,也好。”林國華猶豫了一下,不過想想都做到這個地步了,於是嘆了口氣,一五一十的說了起來。
原來,他們之間的相識很簡單,就是起源於一次相親。
事情是這樣起因的:林國華年齡也大了,而且又有了錢,自然他老孃也就對他的婚事十分上心,介紹了不少姑娘,可他一個也沒看上眼。一次,他又接到一個相親,本來不想去,不過推不過老孃的嘮叨,於是就去了。
相親的地方在本縣的小清河旁邊那個人民公園裡,具體地點就在公園的楓樹林下的長椅上。
那天,高老師上身一襲米黃色毛衣,下身牛仔褲,腳穿白球鞋,一頭秀髮飄散,就那麼靜靜的站在滿地紅葉之上,是那麼的清純,那麼的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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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華看到她的第一眼,只感覺呼吸忽然窒息,口乾舌燥,心臟開始不爭氣的劇烈跳動了起來。有個聲音在他的內心深處大聲的喊:“就是她,就是她!她就是我的新娘!”
“哎……”講到這裡,林國華似乎觸動了心事,“可是,他見到我之後,才說了沒兩句話就走人了,我,我……哎,之後我想就這樣算了吧,可不成。從此以後,我的腦海裡都是她的影子,就連做夢,也總是夢到她。那時候,我清楚的意識到,我這是愛上她了。明白這一點後,我就盡一切辦法去追求她,可她總是不為所動,我,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小兄弟,我跟你說,我活了這麼大,從來,真的,從來沒有為一個女人讓我這樣過。唉,這些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怎麼過的,只是覺得忽悠忽悠的,有點,有點找不著北的感覺。”
“噢……”聽到這裡,唐歡緩緩的點了點頭。“哎,瞭解了,你啊,果然是掉進愛情的的陷阱裡了,現在正在迷失階段,所以才會出現以上的症狀。也正因為你迷失了,因此行動上就失去了理智,有些莽撞,而這樣往往也更容易把人嚇跑。知道麼,這追女孩子就跟打仗一樣,除了要知己知彼,更要有一顆冷硬的心,也就是所謂的慈不掌兵。你這樣知己不知彼,盲目亂撞,那可不成。”
“這,哎,你說的還真是啊。”他一拍大腿,不過接著又嘆了口氣,一下子把一杯茶喝掉,“你說的對,我,我其實在追她的時候,事先都是計劃好好的,但一旦臨到了關頭,就總是說錯做錯,然後就不知所措,哎……”
“呵呵,成語說的不少啊。計劃?就你的這些不上臺面的花招,也叫計劃?”唐歡笑著搖搖頭,“你啊,虧你去過南方,也算見過點世面,怎麼弄的這麼不倫不類的?”
“啊?什麼?”他有點不解。
“別的不說,先看看你這一身,啊。”唐歡皺著眉看了看他這一身西服,“哪找來的衣服?要肩沒肩,要領沒領,還有,先不說你這衣服商標不撕去的問題了,你說你都穿西服打領帶了,好歹穿皮鞋吧……對了,忘了你還是販皮鞋的,那你怎麼穿布鞋出來了?”
“啊?”他看了看腳下,笑了笑,“你說這個啊,這是我娘給我做的,我總是穿著他,輕快、合腳,都習慣了。這皮鞋麼,我跟你說實話吧,那個皮鞋啊,看起來是不錯,但穿了咯腳得很,時間一長還能把腳磨破皮,一點也不舒服。”
“靠,不舒服你也得穿皮鞋!”唐歡搖搖頭,“現在的皮鞋麼,質量大都不過關,皮太硬,特別是腳後跟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