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布斯這人還是有情懷的。
這時候的雷布斯還很年輕,心裡面也有很多野望。
但事實上,他的技術,他的眼光也已經漸趨成熟。
趙晨這時候找他,就是千金買馬骨,提前把一些重要的戰略放在這時候了。
他也希望,可以先把屬於東方自己的手機給打造出來。
同樣的,以極高的價效比和超強的質量來開啟市場!
現在的手機都太貴了,動輒幾千,弄點噱頭就可以賣個上萬塊。
這就跟電腦一樣,現在的電腦死貴死貴的,配置還非常一般。
不像後世,每家每戶都有電腦可以使用。
無論是電腦還是手機,對於普通的家庭而言,都是奢侈品。
畢竟,這年頭懂得上網的人都沒幾個。
很多年輕人關於網際網路的記憶都是從網咖開始的。
也正因為如此,懂得技術的人就更少了。
此時的東方網際網路市場,真的可以用一張白紙來形容。
稍微做點什麼比較出彩的產品,立刻就能引起轟動。
這也是企鵝和阿狸為什麼能在趙晨的帶領下迅速成功的原因。
因為這兩個巨頭都在趙晨的先知帶領之中走向了新的未來,少走了無數的彎路。
每一步都踩準了點,根本全都是正確的方式。
正因為如此,兩者後來所產生的影響力都比前世巨大了許多。
甚至因為這兩個軟體,還有在傳奇遊戲的作用之下,網民的發展速度也比前世快了許多。
這時候的網民數量,應該已經達到了千萬級別的存在。
這瞬間就讓無數資本看到了東方網際網路的潛力。
畢竟,這個國度的人口基數實在是太大了。
而除了網際網路之外,行動通訊的潛力也隨之爆發起來。
所以,此時趙晨要入局,無疑是一個又危險又充滿機遇的選擇。
而雷布斯一下子就被激起了自己的鬥志。
不得不說,在金傘公司那邊他已經沒什麼挑戰性了。都是按部就班的把事情做好。
而事實上他已經做得足夠好了。
金傘公司在他的帶領之下,已經走向了準備上市的路子。
趙晨知道,一旦上市之後,雷布斯就應該思考下一步的未來了。
如果按照原來的軌跡,雷布斯還得幾年的時間才會從金傘公司出來。
畢竟,哪怕是被奉為上帝手機的蘋果也要等07年的時候才出現。
但趙晨不想等了,他要搶佔這個先機。
蘋果驚豔了世界,開創了智慧手機的時代。
更是把最前面的幾口肉都啃得乾乾淨淨,賺了個盆滿缽滿。
但這一世,趙晨要搶佔這個先機。
就讓他來開創這個時代,做智慧手機之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