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不饞不懶,不缺胳膊不少腿還能被生活給上了。
我又從父母那裡拿了點錢,投了現在這間學校門口的文具店。
之所以會到勞務市場上做臨時工,還要從一個變故說起。
傍晚,我獨自一個人坐在出租屋裡,嘴裡叼支菸,看著滿床上散亂的照片。
照片裡那個曾經和我說視金錢如糞土的女人,正微笑的和我對視。
手上的照片裡的女人叫夢娜,是我的女朋友,額不,是前女友。
其實她姓孟,文化不高的她卻把孟娜叫成夢娜。
還別說自從她把自己的名字改了叫法,認識她的那些同事都以為她就叫夢娜。
看著照片裡的女人,我有些失神,甚至有點不敢相信她已經離開。
她長得很漂亮,由其她那雙明亮的大眼睛,每次我看到她都忍不住想要把她擁入自己懷裡。
照片中,她正用那柔情似水般的雙眼看著我,讓我不禁想起了當時我拍照的場景。
背景是大明湖的湖中心,我記得當時我是把小船劃停在湖中心,用數碼相機拍的。
她伸手輕拂水面的樣子簡直美得不可方物,面對自己深愛的女人,她任何一個瞬間都是那麼完美。
這也是所有照片中我最喜歡的一張。
打著打火機,直接把火苗對上了那張笑臉。
瞬間,剛才還微笑和我對視的夢娜整張臉都被燒著了。
焦糊味迅速瀰漫在我這個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裡。
此刻,她的臉已經被我燒的完全看不到。
我開始後悔,想用手拍打照片把火撲滅,可已經來不及了。
哪怕她對不起我,可我的拍攝技術沒話說,無論是角度還是在採光上都恰到好處,可我就這麼腦子一熱給毀了。
照片開始慢慢燃燒,直到火苗快要燒到我的手指,我才把手上僅剩一角很不捨得扔在地上。
不怪夢娜離開我,她可能在我身上看不到未來吧。
不但窮,還耿直,人家不離開才怪。
其實女人真是個神奇的動物。
一邊喊著男人要時刻陪在她身邊才有安全感。
一邊又說錢不夠花,讓男人不得不在外面努力賺錢。
沒想到和她在一起五年,才從單位出來不到半年,她就和我提出分手。
分就分吧,還到處跟別人說是我冷落了她。
老子不在外面多賺點錢拿什麼養你,靠嘴巴說嗎?
女人的嘴啊,真是害人的鬼。
我已經過了玩世不恭的年齡,父母也慢慢進入老年軍團。
人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怕什麼來什麼,也就是這天,考驗我的日子到了。
人一輩子賺再多的錢也買不來健康,平平安安才是真,健健康康才是福,這句話絕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