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3/5頁)

褲子抓得發皺,他一直的低著頭,只有在講到想把老人會大門弄開時,飛快地看了一眼董芳芳,接著又很快的把眼光收了回來。

他的經歷過程“彙報”得很老實,但在一些事上,還是用了春秋筆法。這些事,他只想埋在心裡,不想和別人分享。

比如,在帶領孩子們逃離和返回老人會檢視情況的過程中,他曾一次又一次遭遇到難言的危險,如果加上前面追趕趙小云的那隻喪屍,他已經幹掉五隻喪屍。但這些,帶給他的不是獲得戰績的成就感,而是前所未有的挫敗感,作為小鎮派出所的民警不能保大家平安,還得幹掉本該由他保護的“人”,雖然那些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了,可是他仍為此心緒難安。

他幹掉的第一隻喪屍就是點點的奶奶,他帶著老人和孩子們剛跑出老人會時,點點奶奶也跟在中間,但在剛跑出大門,點點奶奶帶著點點沒再想跟著他,而是想往家裡去,結果沒幾步,就被一個老人喪屍襲擊了,渾身是血的點點奶奶,估計是用盡了潛能,又返頭跑來找到了陳哲宇,把點點硬塞給了他,讓他帶著點點快走。可是,沒一會兒,點點奶奶就突然地屍化,開始進攻他,想把他和剛才還在用生命保護的孫子變成食物。一時還沒調整好“殺人”心態的陳警官,雖然人高馬大,但在起先卻遠不是已是垂暮之年的點點奶奶化成的喪屍的對手,雖然最後自衛地打倒了第一隻喪屍,但卻因為纏鬥時間過長,讓更多跟從的人跑散了。

在這種時刻,跑散的人也只能是兩種結局,一是幸運地找到躲避的安全地,另一種結局就是成為喪屍的食物,或更進一步成為新的喪屍。而顯然,後一種結局的可能性要高得多,

正因此,從事件發生到現在的近二十個小時,除去博命的時間外,其餘的時間都被陳哲宇一直反反覆覆地把過程推演了一次又一次,接著一次又一次把自己推向沮喪的深淵。

在活到人生的第二十四年頭,陳哲宇開始第一次對自己產生嚴重的懷疑,一直以來,如果說服從是軍人的天職,那麼服從,更準確的說是聽話,一直是陳哲宇的天性。

比如,當年老爹一瞪眼“你該當警察”,他就老老實實地去上警校,完全沒想到自己喜不喜歡,適合不適合。

比如,當公考結束,警局分配時,同批人員各出奇招,上竄下跳的時候,領導一句“服從分配”,他就收拾收拾,來了被展城警界稱為養老勝地的平安鎮。

比如,來了平安鎮,羅所長,也就是海叔交待說,平安鎮的警察就是給大家幫忙的,他就老老實實地去做,所以才來不到一個月,鎮上的老人家小媳婦在路上遇到他,即使他一再宣告還在公務,人家也會常常把懷裡的奶娃娃往他手上一扔,自顧自地去買鹽買醋打醬油。

再比如,當這次危機來臨的時候,在老人會,海叔一句“帶大家走!”,他就沒猶豫地帶著大家走了,連進樓看一眼也沒有……

於是在難熬的時間裡,他懷疑得最多的就是一連串的“聽話”。

如果,當時自己能主動地跑進老人會的大樓去看看,也許就能幫海叔把最初變異的幾個喪屍幹掉。

如果,平時自己不是那麼地好說話,大家是不是能對自己多一些信服,在組織逃離時,就不會有那麼多的人不聽指令亂跑。

如果,當初自己沒有來到平安鎮,而是一個比自己強悍、能幹的同事來應對這種處境,可能可以救到更多的人。

如果……,也許沒當一名好警察的應有的熱忱,自己本來就不應當走上這樣一條路。

面對著沉默不語的三個人,陳哲宇總覺得是在面對著全世界,全世界都在沉默地看著他,沉默地否認他,沉默地告訴他――你不配!

“對不起!”一雙大手終於放過了快被抓破的褲子,抬了起來,捂上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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