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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花鬱郁,我卻只能呆在原地,寄相思於一方竹箋。如果再給我一次重來的機會,我會選擇說我愛你!因為昔日的相知相守,讓你永遠站在我心靈中最靠上的一席。

俗嗎?有點俗,為什麼?不是讀起來很清香嗎?因為“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這句經典實在是太為人所知,用多了就只能給人帶來雞皮疙瘩效應。

但我相信,同樣這兩句,用在文章信箋當中都會很受女孩子歡迎。為什麼?就因為前者大雅,後者小俗。

雅,可以是浪淘盡,千古風liu人物;可以是八千里路雲和月;可以是露濃花瘦,卻把青梅嗅。豪逸,壯烈,致趣,它們有一共同的特點………就是浪漫。

不切實際,卻能快慰人心,古詩的好處在於知意而不知義。前“意”表意境,後“義”表含義。女孩子愛浪漫,男孩子想意淫,在自我文采的推薦和浪漫氣息的營造上,有什麼比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古詩更好不過呢?

因為我愛雅,所以我愛詩詞,因為我yy,所以我用詩詞,我書中的詩詞有40%始於原創(開頭詩不算),因為我渴望張揚。

高中老師說張揚使人浮躁,大學教授講張揚使人陽光;李陽的張揚在於瘋狂,吳宗憲的張揚就在於yy了。一本好書,不需要張揚,一本受歡迎的書,卻一定要張揚。我渴望張揚,所以讀者們,讓你們的評論來得更猛烈些吧!

再來說說俗,我無意於貶低某某成名作者的文章,但請看經典小說開頭………“我是個淫賊。”一句成段,短短五個字,迎來點選無數。如果我是個還算正常的男人,我會乖乖坐下來,泡一杯咖啡,

把作者的淫賊經歷好好看下去。

於是乎,俗,不再是個貶義詞。

大家看一看這幾個語氣動詞,“靠”,“凸”,“倒”,“”,“5555”,“:)”,“hohoho”,是否很熟悉,是否曾幾何時,它們曾經從您秀雅的手指中躍出?如果您說是,您一定玩過網遊吧,可憐天涯淪落人,偶也是深受荼毒的一份子啊。當然,如果您是女孩,您不熟悉這些生動可愛的文字動物,就來讀一下我的大作吧,我會讓您一飽眼福,悔不當初怎麼沒有被荼毒一下的。

言歸正傳,現代讀者經常把yy類書籍籠統地歸納為俗,平實的文字,老套的情節,因為年齡小讀書少而導致的文辭淺薄,常識匱乏,如此yy者想要成功只有靠堆砌字數,拖沓情節來吸引讀者,或是冒天下女人之大不韙,聲情並茂的獻上h類描寫。

此為大俗!我……們……一……起……鄙……視……之!

小俗者,bbs上常見例證,美其名曰………文字遊戲。

舉例1………弓雖貝佔!

2………“閱此美文,讓人所感頗多。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總結總結,歸納歸納,該文天馬行空,有骨有肉,有幹有葉,文筆流暢,精彩紛呈,此書實乃超出經典,不可不觀也!~~~~此書一出,必定洛陽紙貴,眾人爭相傳誦,廢寢忘食,晝夜拜讀,傳為後世佳話~~~~望君再接再厲,精益求精,百尺杆頭更進一步,不負餘空腹撰文之意。”

超級流行灌水貼,我們一起鄙視(尤其出現在我的書評裡)。但是,對於此貼的初始創作者,我會說一聲佩服佩服!把水灌的這麼有理,這麼通用,這麼華麗,尤其這麼馬屁。實乃俗中一大雅也。

存在即使真理!因為它們通俗,所以它們被引用,從而反映了它們被很多人所注意。一篇小說,如果俗的可愛,俗的有味道,無論它的文筆如何,首先它就確立了一個不錯的賣點。

“上廁所沒帶紙怎麼辦?”這個問題夠俗吧。大家寫的夠多吧。請看一名人描述

…“好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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