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對事不對人。”
掛了電話後,易百合接著就拿著拿照片到教務處,一見到教導主任,馬上就裝哭,眼淚嘩啦嘩啦的流著,“老師,你看,現在全校都貼滿這些東西,你叫我以後還怎麼做人啊!不如死了算了。”
那主任是上了年紀的女人,看著易百合那可憐兮兮的模樣,不免心生憐憫。她一看易百合手上的圖片,氣得說不出話來。她馬上打電話到保安部,“你們現在派人過來,我們這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們來處理。”
一會後,保安部就派人過來了,教導主任就發話“你們回去展開全校性調查,務必要查出貼圖片的學生。太不像話了!”
學校那屁大點地方,況且易百合又向保安部說到了自己和誰有過節,後來又找到了目擊證人。葛春和曹維謠後來承認是自己貼的,但都拒絕承認誹謗和侵佔隱私,說自己所說的都事實。易百合在心中罵他們找對狗男女,把人家的秘密公佈於眾還不算侵佔隱私。我要過什麼生活我媽都管不了,你們算什麼?
後來楊敬以易百合的男朋友的身份出現了。他為人處事很有風度,說話又知分寸,教導主任一看就知道那是個很有教養的男人。
他很誠懇地說:“主任,說到易百合被包養,我可真覺得百合是在是冤枉。第一,我未婚,談何包養問題呢?第二,百合是我的女朋友,男人為了哄自己喜歡的女人開心,花幾個錢算什麼?男朋友願意把錢花在女朋友的身上,這難道有錯嗎?這是我的未婚證明。我和百合只是自由戀愛,錯就錯在我不該那麼疼愛百合,她也不應該那麼愛我,讓別人引起誤會了。換句話說難道愛真的有錯嗎?其實我還想為你們學校做點貢獻,聽說你們學校又要建一個校區?肯定有我能幫得上忙的地方。”
這些話在百合耳裡,只剩下五個字“未婚,女朋友”,這是她從未想過的事情,後來她轉念又想這一定是楊敬弄出來的鬼把戲。不過那一刻她真覺得很幸福,還是有人可以信賴的。
後來楊敬在易百合的學校投資了幾十萬,算是做慈善事業。對於葛春和曹維謠,由於情節惡劣,要不是他們家長來求情,兩人就會被開除了,最終被記了大過,並通報全校且賠禮道歉。
易百合套用了別人的話:“讓他們恨我,更讓他們怕我。”
經過這件事後,易百合深感到報復的無趣,到頭來連自己也心力交瘁。
最終易百合搬出了宿舍,能搬的東西都搬走,要麼就仍進垃圾桶。楊敬給百合買了車,買了房子;這回百合不再推辭了,因為上學、放學回家有個車還是很方便的。
第四十二章 畢竟相處多年
易百合再也不想生活在爭吵中,回想那段時間深感真是噩夢一場,她更想過自己的生活,對別人的要求,忍讓易下又如何呢?”
劉華作為易百合的好朋友,一直站在她一邊,可在易百合心目中劉華只是普通朋友,她沒有好朋友,因為她從不把自己心中的事告訴過任何人。這時間本來就只有兩種人,一是陌生人,二是識得的人。
相片風波很快就平息,但是全校的師生卻因此認識了易百合,易百合是否被包養的事實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的男人肯為她出頭,那男人成了傳頌的物件,就算被這樣的男人包養也不是一件壞事,曹維謠和葛春反倒成了別人唾棄的物件。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所喜愛的生活方式的權利。
曹維謠更恨易百合了,可惜易百合已不在宿舍混了,到了實習找工作的時間,學校也管不了那麼多了,易百合說要到楊敬的公司實習,其實沒有躲起來,天天上網混日子。
劉華倒是經常去和易百合混吃混喝,易百合還是很關心曹維謠,總是有意無意地問起她。
這一天,劉華打電話給易百合,“曹維謠現在有生命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