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公,並諸高僧,檢閱經文,述為懺法,帝亦時運睿筆,發揮意致。
這個《梁皇寶懺》的懺法,詳細地披露陳述罪相,是梁武帝為了超度元配夫人郗氏,墮落成蟒蛇的痛苦,同時想要一切人民同沾法利。特別請寶誌和尚,以及諸位高僧,搜檢閱讀經文,編述為懺法,梁武帝也不時運用御筆,發揮其中的意趣。
惜帝未悉淨土法門,故於述成之時,郗氏特現天人妙莊嚴身,而為致謝。使帝詳知淨宗,則其夫人當必仗佛慈力,往生西方,高預海會,登不退地,又何得資此大法大心,竟以生天結其局哉。
可惜梁武帝不知道淨土法門,所以這部懺法編述完成之時,郗氏特地現出天人妙莊嚴身,而來致謝。假使梁武帝知道淨土宗,那麼他的夫人應當必定仗佛慈力,往生西方,高預蓮池海會,登不退地,又怎會憑藉這個大法大心,而竟然只以生天作為結局呢?
後之禮懺者,悉當注意於迴向往生,方獲究竟實益。此懺以大菩提心為本,從茲竭誠盡敬,外慕諸聖,披陳罪咎,內重己靈,故得生佛心融,感應道交,消除歷劫之罪垢,開發本具之心光,其為利益,莫能具宣。
後來禮懺的人,都應當注意要回嚮往生,方才獲得究竟真實的利益。這部懺法以大菩提心為本,從此竭盡誠敬。向外仰慕諸位聖者,披陳自己的罪過;向內注重自己的性靈。所以得到眾生與佛心相融,感應道交,消除歷劫的罪垢,開發本具的心光。這個利益,不能完全宣說。
文雖顯淺,較比臺宗注重理觀,不詳披陳罪相諸懺,為能普被三根也。自昔以來,未有講與注者,蓋以文義顯豁,無須講注。
懺文雖然顯淺,比較天台宗注重教理修觀,不詳細披陳罪相的諸多懺法,更能普被三根。從古以來,沒有講解與註解的人,是因為文詞義理顯明豁然,不必講解註釋。
須知法無淺深,唯取利人,律無玄義,以道宣律師之上根利智,尚須十次聽講,及其為注,則不厭其詳,何獨於此法而忽之。
必須知道,佛法沒有淺深,只取利益眾人;戒律沒有玄妙之義,以道宣律師的上根利智,尚且還須要十次聽講。等到他為戒律作註解時,就非常的詳盡,為何唯獨對於這個懺法卻忽略了呢?
觀宗諦公,以時當末法,人多不知自省,遂致所行與所學相悖。因發心講演,以期人各主敬存誠,洗心滌慮,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
觀宗寺的諦閒老法師,因為時代正當末法,人們大多不知道自我反省,於是導致所行之事與所學之理相違背。因此發心講演《梁皇寶懺》,以期望每個人,恪守誠敬,洗心滌慮,在別人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警惕謹慎;在別人聽不到的地方,唯恐有失。
學行相顧,必期於自立於無過之地而後已。方子遠凡,宿具靈根,雖出富室,頗好清修,每聆妙義,悉能領會。
所學與所行相顧,必定期望自己處於無過之地而後才停止。方遠凡居士,宿具慧根,雖然出生在富裕之家,比較喜好清淨修行,每每聆聽妙義,都能領會。
此次聽講,隨為記錄,又經寶靜,誠一,常靜,三師為之輔弼,遂得成帙 (zhi ) 。其父母同預講筵,躬為繕 (shàn ) 寫,可謂見其子即知其父母,非是父母不生是子也。
這次聽講《梁皇寶懺》,隨聽聞並記錄下來,又經過寶靜、誠一、常靜,三位法師加以輔佐,於是得以整合書冊。方遠凡的父母一同參預了講經法會,親自加以謄寫,可說是,見到兒子就知道他的父母是怎樣的,不是這樣的父母不會生出這樣的兒子。
方子欲排印,祈餘作序。餘惟修行之要,敬為第一,人能主敬存誠,則一切凡情無由而起,本具聖智自然發現,凡一切人我是非,無明貢高,以及懶惰懈怠,因循委靡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