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行為模式中,如暴飲暴食、生活不檢或貪婪無度,似乎不能完全擺脫破壞者原型的影響。
於是,問題就可以簡化成是誰被毀滅?被誰毀滅?
如同所有的原型,破壞者也有正面和負面的表達形式。我們可以被破壞者原型的負面控制而成為罪犯或成為革の命家,以顛覆的破壞者來改變高壓控制的制度。謀殺、強の暴、虐待兒童和搶劫等破壞行為,都是破壞者病態的形式,全都會帶來自我毀滅。
若拒絕承認自己所造成的傷害,破壞者就會變成邪惡之人。最糟時,有些自我發展失敗的人,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的衝動、道德感、或自制力,結果完全被破壞者控制,不但無能為力而且也無法停止自毀行為。
在正面形式中,破壞者特質幫助人們清理心靈衣櫥:在情感上,它幫助人們與不佳的關係分手;在精神上,它幫人們放棄不再適合的想法和行為。然而,當破壞者原型作用時,雖然是好的方面,內心總會因引發的破壞行為而產生負罪感。
愛人者
沒有愛,生命就無法與靈魂結合。孩子成長過程中的第一項任務,就是讓自己與某人或某事密切結合,最先是父母或代替父母角色的人,以後才是心愛的毪子或玩具。孩子漸漸長大,愛意執著的範圍就更大,包括住處房屋、遊戲玩具、親朋好友和各種活動。
人若與世界沒有任何聯結就會產生各式各樣的問題。從封閉自戀,到日常生活中無法對自己、對所愛之人、對工作、對倫理價值給予承諾。
當我們看到某處風景、從事某項工作、透過某種宗教或生活方式,而經驗到一種熱情,我們就體會到生之本能與欲の力。工作時,當我們感到與某物的聯結特別強,以至於當想到會失去它,就會引起無可忍受的痛苦時,這就是生之本能。沒有生之本能,我們雖活著,卻沒有生命的意義。
創造者
創造我們生命的,是靈魂,而不是自我。我們的靈魂會選擇以體驗疾病或失落痛苦來開啟更深的智慧,讓自我有所成長。這些方式,是自我所嫌惡的,因為自我的功用是用來幫助我們身體健康和功能正常。因此,當這類事情發生時,自我會覺得飽受迫害。
不管統整後的意識會變成什麼,不管對自己有多忠實,大多數的人們仍受到自我的制約、社會的束縛以及自然規律所限制。
如果還未開始自我探索,以及尚未發展一個強壯的自我,並與靈魂結合,人們就無法有意識地創造自己的命運。我們感覺自己的命運好似由別人所創造,而也許我 ;們的生活,也真的是生存環境和自我限制下的產物;這種情形,就是我們被創造者陰影所控制,我們不想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