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涉案金額最大的,就是舉報吳大壯偷竊現金六千二百餘元,還包括一張存摺。
其中數目之大,讓警方都不禁留下一層冷汗。
收到舉報信的當天,公安局就拿了搜查令派人去了吳大壯家搜查。
吳大壯家的土房子外,圍了半個村子的人看熱鬧。
兩臺警車停在外面,周圍人們竊竊私語,景喜跟劉燕劉春站在一邊看。
而其中劉春最恨吳大壯。
因為吳大壯跟大世界歌廳扯上了聯絡,且發現她被騙進大世界後,當作不認識她,忽略她的求助!
現在看著警察同志們在裡面搜查,別提多出氣了!
景喜看著她氣鼓鼓的小圓臉,“吳大壯這回是栽進去了,數罪併罰還是嚴打期,還不知道要判多少年呢!”
劉燕思考了會兒,想起一則新聞,“去年有個在企業裡面偷鐵的,偷了五百多斤,判了二十年。吳大壯,估計五十年起步吧!”
這頂風作案,肯定會被殺雞儆猴,一整個反面案例!
不槍斃,也得是牢底坐穿。
警方在吳大壯家果真發現了現金和存摺,但是不是六千二百餘元,少了五百。
經過對吳軍的審查和供述,結論是:猜測吳大壯之前挪用了村裡的‘公款’-五百賭博,後來透過盜竊把這個錢給補上了。
那麼現金和存摺就都對上數兒了。
張家除了丟掉的米麵肉,幾乎所有丟的東西都對上號了。
舉報信中其他的小物件,警方也一一走訪了被盜竊的村戶們,百分百得到了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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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吳大壯乾的。
有的看不上吳大壯的人,還故意添油加醋,落井下石。
其中,低調了很久的張家三口,反倒是驚喜和意外。
因為吳大壯盜竊的現金數目,跟他們家丟的錢完全一致。
而且,吳大壯既有作案動機,又有作案時機,一切全都對得上號。
張家人,最後只損失了五百塊和一些糧食,拿回了剩下的所有錢。
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
可警方審訊,吳大壯死活也不承認這錢是他拿的。
他一直指控景喜,是景喜要跟他合作,要跟他一起偷張家的錢。
可他又拿不出任何的證據,也沒有證人。
調查的警官帶著疑問走訪,發現景喜和吳大壯根本是水火不相容的兩個人。
最後景喜洗脫所有的嫌疑。
吳大壯在派出所,候審,等待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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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一個冬季,富察村就出了好幾樁大事。
臨近春節,一切的鬧劇也都告了一個段落,家家戶戶準備好好過個年,去去晦氣。
景喜在家裡看著親自上門的北鎮分局派出所所長,已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還給她送了北鎮公安局長親自派發的錦旗,還得到了本市好市民稱號。
錦旗內容:【巾幗不讓鬚眉,女子能當英雄!】
全村大喇叭廣播向景喜同志學習。
最重要的,還給發了三百元的獎勵!
三百元啊!
景喜拿著錢和錦旗,不知道說些什麼好。
只能不停的說謝謝,應該的,為人民服務等等。
既然沒有人聽她的解釋,那她只好接受這一切
而--
距離近一千公里外的龍家。
龍躍之看著肖傑給他拍的照片,露出了一口大白牙。
照片上的女孩手拿錦旗,笑得燦爛,又帶了點勉強。
看著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