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催她該起床了。
她不情不願,心緒複雜,緩慢的掀開被子,下床,從衣櫥裡拿出一套衣服。
“不要那個。”他稀碎的額髮垂到額前。
單膝支著,下半身半遮半掩蓋著白色被單。
因為一夜熟睡,睡袍的繫帶鬆鬆垮垮,露出一大片精壯胸膛來。
當然,知知還記得睡袍裡有什麼。
那觸感與輪廓,總是那麼觸目驚心。
知知別開頭,不想直視他的身體。
“那件,你拿出來我看看。”
男人動了動手指。
“行,試試。”
“你去哪兒?”
他突然叫住轉身要往浴室走的人。知知愣了一下,轉過身,手緊緊的攥著衣服。
懇求的眼神望向他。
她的眼睛又大又溫順,又可憐。
有種說不出的秀氣。
他一句話也沒說,只用“你說呢?”這樣的眼神看著她。
她還沒開始換衣服,就已經有了一絲不掛的感覺。
眼睛裡起了一層霧,視線裡的一切又開始變的模糊。她抬起胳膊,揉了揉眼睛,不敢讓眼淚流下來。
用手按住肩上的睡衣吊帶,輕輕剝下。
早上吃早餐的時候,是三個人一起吃飯。
所謂的三個人就是lee,馬克和知知。
其實知知也根本吃不下東西,除了本來還在病中胃口本來就不好以外,一想到要坐在這個人身邊,根本就沒有任何胃口。
但是lee顯然不這麼想,他跟知知說的是,既然你都能從馬克眼皮子底下跑的出去,我看你那病也沒多大問題。
別給我裝病病歪歪的,不在餐桌上用餐,要我餵你?
然後馬克呢……伸手拿麵包的時候,視線來回在兩人臉上巡視。
內心是以下獨白小劇場:
昨晚上lee在二樓睡的……哇塞,他不是吧,還有沒有天理,別人高燒四十度,他還把人往死裡折騰。
果然是人死哪兒都不行,必須死我床上?
她穿這身粉色的連衣裙還挺好看的,人雖然還是病懨懨的,但氣色乍一眼看上去,粉粉嫩嫩!年輕女孩子果然還是要穿粉色才出挑啊。
這個人是不是變態啊?平時我都是讓人把餐端進房間裡叫她吃的。人都沒好完,他非得把人叫下來陪他用餐。
咦?他吃的這麼慢,今天不上班?
馬克那不安分的眼神,在兩人臉上來回橫跳。
突然被lee一個凌厲眼神逮到。
馬克嘴角一抽,果斷收了眼神。
“宋怡,你別光喝牛奶,吃點乾的。”
他掰斷了法棍,笑著遞過去。
另一隻骨節分明的手半路攔截,直接拿走。
馬克:“……”
lee將麵包掰成一小塊一小塊,堆在盤子裡。
“你叫宋怡?”
顯然不是在問馬克,而是在問知知。
知知一聽他說話,又開始緊張了。放下牛奶杯,唇上還有一層白色的奶糊。
她只不吭聲,抿了抿嘴唇。
宋怡,當然是隨便編出來的名字。
上一次馬克根本不關心她姓什麼名什麼,因為馬克知道他們之間就是過客。
但這一回,他主動問了。知知不會傻到將自己的真實情況和盤托出,當然,她說她叫宋怡,馬克內心也是不相信的。
不過,名字只是個代號罷了。她叫什麼都無所謂,但至少馬克以後叫她,不會幹巴巴的叫“姑娘,女的,那女的,你”之類的。
有個明確的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