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隨著念。臨終之時全家能夠不哭泣唸佛,這是最有利益的。然而(只是臨終時刻),時間還是短了一些。應該三個小時不斷佛聲,不起哭聲,以及不搬動,這樣最好。希望你牢記。
六數亦不必敷衍附會,以無關緊要。若認定以說,反成穿鑿。須知六為坤數,夫人德鎮坤維,堪為世範。即無一數是六,而從生至死,日在六數中周旋,固無一息不是六也。
六這個數字也不必附會勉強地解說,因為無關緊要。如果認定說(有什麼特定涵義),反而成了牽強附會。必須知道六是坤數,夫人的德行鎮固坤維,足以成為世間婦女的模範。即使沒有一個數字是六(按,此處或指夫人往生的日期時辰),然而貴夫人從生到死,每天都在六這個數字當中周旋,所以沒有一刻不是六數。
六之義在躬行,不在年月房屋等。然年月房屋等,適逢其數,亦極平常,毫無奇特。所謂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惡業重者,動輒得咎,善根深者,無往不吉。亦自然而然,非有所安排者,而實似有安排者。
六的意義在於親身實行,不在年月房屋等外物上。然而年月房屋等,如果剛好碰上六這個數字,也很平常,絲毫沒有什麼奇特。所謂: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惡業重的人,動不動就獲罪。善根深的人,所做的行為沒有不吉祥的。這也是自然而然,不是事先有所安排的,然而看起來似乎有所安排。
世人慾得吉慶,不知培德,如滅燭以求明,北轅而適越。徒勞苦心,有損無益。祈以此義,與令郎及媳女等說之,則其利大矣。做佛事一事,(光)前已詳言之。祈勿徇俗,徒作虛套。
世間人想得吉祥喜慶,卻不知道培養道德。就如同熄滅蠟燭來求光明,車向北走而想到越國(南方)—— 白白地使得身心勞苦,有損無益。希望你將這個義理,給你兒子媳婦女兒等人講說,那麼利益就很大了。做佛事這一件事,我在前面已經詳細說過了。希望你不要沿襲世俗,徒然作虛套場面。
若念四十九天佛,較誦經之利益多多矣。唸佛之法,重在信願。信願真切,雖未能心中清淨,亦得往生。何以故,以心中有佛為能感,故致彌陀即能應耳。如江海中水,未能了無動相。但無狂風巨浪,則中天明月,即得了了影現矣。感應道交,如母子相憶。彼專重自力,不仗佛力者,由於不知此義故也。
如果能念四十九天佛號,比誦經的利益大多了。唸佛這一法,重點在信願二字。信願真切,即使沒能心中清淨,也能往生。為什麼?因為心中有佛,就能感,那麼就會得到阿彌陀佛的回應。如同長江大海中的水,雖然不能完全沒有波動之相。然而只要沒有狂風巨浪,那麼天空的明月,就可以清楚影現在水中了。感應道交,如同母親和孩子互相憶念牽掛。那些修行專重自力,不仗佛力的人,就是不知這個道理啊。復黃涵之居士書四
接手書,不勝欣慰。尊夫人宿生有大善根,故感閣下曲為成就淨業,資以往生。兼率兒女媳等為之長時念佛,豈但亡者得益,實令彼等,深種善根。如是之法,可謂大慈。較彼世人存者以殺生折福折壽,令亡者拘滯幽途者,不可同年而語矣。
接到你的信,非常欣慰。你夫人在過去生有大善根,所以感召得你方便成就她的淨業,資助她得以往生。又加上你率領兒女媳婦等人為她長時間唸佛,這哪裡只是亡者得到利益,實在會讓家中眷屬等人,也深種善根。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大慈。比起世間那些人,(遇到親人離世)就殺生充場面,從而讓自己折福折壽,讓死者滯留束縛在幽冥路途的做法,實在不可以相提並論啊!
尊夫人之事,可謂得法。然太夫人年已八十有三,當常勸諭,令其信願唸佛。若令終日長念,或恐不能如是。前者頗欲設法,在生助念,思之未得。
你對夫人喪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