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孩子他爸,這有關係?
而且,她可以很肯定,對溫以辰,她真的從來沒往愛情那方面想過。大概是因為年齡上差得挺大,她心理上有牴觸。
想想,她五歲上幼兒園的時候,溫以辰才剛從孃胎裡出來。這種年齡差,怎麼能談戀愛呢。
顧笙開始想,要用什麼方式告訴父母,父母才不會替她擔心。
莫碧萱出謀劃策,「要不找個男的假結婚,然後再離婚,就說孩子判給你了。」
顧笙覺得,好像這個方法很可行。
但是找誰呢?
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韓歐。
她和韓歐不是親戚,但是比親戚還要親。他們兩在同一個村子,兩家隔了幾座房子,走幾步路,繞個彎就到了。
小的時候,他們一起玩過泥巴,一起下河捉過魚,還一起摘過人家地裡的黃瓜,一起被黃瓜的主人告狀,罰跪了半天。
肥水不流外人田,要不是韓歐的性向有點不同,說不準他們兩也就順理成章了,反正兩人都被家裡人催婚催得很緊。
對於韓歐,顧笙也就不客氣了,跟他說了自己的想法。
韓歐說:「我也想過這個問題,不過你沒跟我提,我也沒敢開口。」
顧笙笑了笑,「你真的想過?」
「嗯。」韓歐說:「不是你說的嗎,要是咱兩35歲都沒結婚,就湊合著過。」
而且,韓歐的性向註定了他這一輩子不會有孩子,他和顧笙鐵哥們一樣,顧笙的孩子他多半都是要認乾兒子/乾女兒的。
顧笙說:「那我們兩得約法三章。」
「怎麼約法?」
「第一,孩子跟我姓。第二,分房睡。第三,你是自由的,要是遇到了適合你的,咱們就離婚。」顧笙列出了三條,然後問他,「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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