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緣起 (第1/4頁)

有人說,命運沒有公平可言,因為世事多變,命由天定。

也有人說,命運其實還是公平的,畢竟天道恆常,命在己手。

箇中玄妙,孰可名狀?

也許所謂的命運,只不過是無數個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的機緣巧合,無數次客觀環境與主體意識的相互作用,無數場利弊權衡和篤信堅守的碰撞融合。

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

——分——割——線——

盛唐天寶三年,一個寒冷的冬夜,濟南西部長風客棧。

——注:天寶,唐玄宗年號兒。天寶三年,即公元744年。

長風客棧設立在通往濟南郡府的必經要路,是方圓幾十裡地內,惟一的一家提供食宿的歇腳客棧,每天南來北往、打尖兒住店的客人,裡出外進、絡繹不絕,生意,十分紅火。

此刻月華星稀,夜色已深,整座客棧寂靜一片,人睡馬安。

除了阿梨(梨花)。

因為她的面前,還有一大堆的衣物沒有洗完。

阿梨用一隻小木桶,吃力地從窨井內提出清水來,倒進了木盆;再把又紅又腫,長滿了凍瘡的兩隻手,伸進冰冷的水中,揉搓衣物——箇中的苦楚,不言而喻。

凜冽的寒風,夾雜著細碎的雪花,呼嘯肆虐、盤旋飛舞著,吹打得衣衫單薄的阿梨縮頭拱肩,瑟瑟發抖,但是她形同木人,勞作依舊,並不試圖停下來抱怨,或者是哭泣——要想早一點兒休息,就必須得洗完了這一大堆的衣物;要想得到那少得可憐的、僅夠活命的剩飯,每天,便得任憑老闆娘柳如絮(柳絮花)喝斥使喚、蹂躪踐踏。哭泣和抱怨,頂什麼用呢?

這就是阿梨的命。四年前,當阿梨的爹爹陳阿大,將阿梨輾轉賣入了這家客棧後不久,那柳氏便拿著一根燒火棍,狠狠地教阿梨明白了這一鐵定的道理。

據柳氏宣稱,那位屠夫陳阿大,其實,並不是阿梨的親生父親。阿梨只不過是他從荒郊野地裡,撿來的野孩子罷了。

據說那陳阿大,事先收取柳氏七文銅錢的時候兒,講明瞭阿梨是一名十歲的女孩子。可當阿梨被拉貨的大車捎至客棧後,柳氏這才發現,阿梨其實只有四、五歲的樣子,容貌又醜又瘦,人也不夠機靈,走路之際,還跌跌撞撞、歪歪扭扭的,動不動,就會狠狠地摔上一跤。

——注:唐朝時期的一文錢,約等於現在的兩元錢。那時候兒,普通人家的老百姓,一天能有十文錢,就足以維持住整個兒家庭,最為基本的生活開銷了。

柳氏大呼上當,本欲原貨退還,不過隨即便瞧見,阿梨乾起活兒來,熟手快腳、任勞任怨的,盡抵得住十幾歲的年輕女娃兒。於是,就勉強地留下了她。

柳氏顯然沒有吃虧。阿梨非止勤勤懇懇,老實能幹,而且絕不嬌生慣養,挑剔吃穿——兩、三口剩飯,便足以消磨一天;一、兩套簡簡單單的破衣爛褲,四季穿著不變;就連冬天裡渾身長滿的凍瘡,在每年的春天之後,也總是會平復如初、不藥而癒,真是天生的賤命。

近日,柳氏又斷言,說阿梨必定是一個痴呆的侏儒:因為在四年之前,阿梨的身量兒,看起來像是四、五歲的狀況;而四年後的今天,也並沒有長大多少。如若問起她,到底幾歲了,以及來客棧之前的生活,她也是期期艾艾、稀裡糊塗的,彷彿,是記不得了。

來歷不明,年齡不詳,發育遲鈍、智力愚笨,這樣兒的阿梨,每天東跑西顛兒、手腳不停,被柳氏催命似地支使著,時不時,就得捱上一頓打罵。至於讓柳氏的兒女,徐鳳仙(鳳仙花)和徐文,這兩名十二、三歲的頑劣少年捉弄、欺辱,更是家常便飯。所幸阿梨從頭到尾,都是懵懵懂懂、渾渾噩噩的,倒也並不覺得日子太過難捱。

三、四刻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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