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文宣公玉,字子璋,齊武公同母弟(注曰:以繆為惡諡,單稱高歲為“武公”)。幼與武公友篤恭愛,稍長,達通明理,閱覽詩書,以是能與人和,武公為官,常使在左右,以為臂膀。
崇寧十四年,武公為梁青州刺史,表玉為青州司馬。時武公在軍戎之中,其庶民農政,公府呈文,多賴玉為決斷。武繆公之行軍,多所劫掠剽屠,玉每諫,曰:“兵者兇器,當以止殺,不可濫用矣。”武繆公駁之曰:“此多殺,欲速決勝敗,政可少殘害矣,我弟文生,不知此道,勿復再言。”而玉每在戰爭之後,綏撫士庶,賑濟孤弱,以是人皆歌頌,謂其過兄遠矣。
開陽十五年,拜青州司馬兼齊郡太守(注曰:青州治所臨淄在齊郡,高歲欲仰高玉以治州,使兼齊郡矣)。初,玉為人尚儉,衣著與常人同,一日行在路,夏炎,乃執一蒲扇,一路人見,謂其扇為往日所亡,索之,玉乃予。人還,之家,見其子亦持一蒲扇,知己誤,奔還歸扇,玉笑而不受,曰:“爾初索我扇,乃自以其為爾物,乃不知之過,不可懲矣;而既得我扇,又知其非己物,不私之,而歸於我,此心誠之功,不可不賞矣。我輕服出,所挾物少,以此扇為賞耳。”州內聞之,感嘉其德,每恥欺誣,風化大行。
二十年,武繆公薨,以公諸子皆先卒,乃以玉襲齊侯,拜假節、青州牧、都督青州諸兵事。玉臨青州,勸講農桑,課民賑困,時青州方脫疲弊,甚得其功。
二十二年,太宗討不孝,檄文各州,太子亦檄,二文並至,玉弟青州司馬兼濟南太守嶽問曰:“君侯何如?”玉曰:“此皇家內事耳,你我兄弟但保州不為寇盜而已。”(注曰:臣以為,天子之使嶽牧,出則守土,入則匡主,何以“皇家內事”而袖手乎?臣竊以為不然)太宗即位,進其為持節,餘官如故。
昌武元年,設東萊鎮,以玉為東萊節度使。五年,薨於北海郡境(注曰:蓋巡察諸郡,至於北海,遂薨),時年六十三,諡曰文宣。凡七子,嫡長子迪早夭,嫡次子冰嗣位。玉庶長子純,官至衛尉。
武昭公冰,字正潔,文宣公嫡次子。冰幼至孝,少喪母,居哀盡禮。崇寧十四年,武公為梁青州刺史,表以冰為青州薦察(注曰:薦察,梁所置,督州郡薦推察舉諸事,皇秦初興,廢之,穆宗年間又設,並加縣薦察,尋廢縣,而州郡至今猶然)。開陽十五年,以為濟南太守。二十年,拜青州別駕,帶齊郡太守。
昌武元年,轉東萊太守。冰在東萊,取利魚鹽,官民得益。五年,文宣公薨,冰襲爵,丁父尤。八年,起承父官。延昌元年,廢州牧,改拜冰青州刺史,餘官如故。三年,北海有破家民數百,聚眾煽動,守山鈔略,冰使北海太守王曇平之。
初,趙默欲誅楊零,潛與冰書,冰焚其書,不與之同,亦不告其事(注曰:如其父之在開陽季年矣),故默誅楊零,檄不至青州。
登豐年間,趙氏篡逆之跡頗章,冰乃練士積糧,聲言討伐山賊海盜,實欲備趙氏。三年,趙獻篡奪,宋王舉義,高冰推宋王為盟主,南迎王師於青州,供付錢糧甲械,以臨淄為幕府。趙氏襲豫州,冰將兵往救,不及而還。
宏長元年,與諸公奉光宗登纂,以臨淄為行臺,封冰邑二千戶,加使持節。二年二月,偽幽州刺史趙演寇歷城,冰與戰,先勝,遂逐之,軍失陣形,直逆軍騎兵援之,冰軍為逆騎所劫,不利,退還歷城,填塹重郭,聚兵頓甲以守,逆軍遂合兵圍之。四月三日,晉王將兵至歷,冰遂與王合力破之,王乃整甲輜糧,欲越河北。逆軍憑河據守,冰帥水師自濟河之間,上游乘勢而下,逆軍不料,遂破之,斬首近四千級。
初,趙氏既奪豫州,冰遣樂安太守尹代往攻泰山,偽青州刺史孫騰距戰,代破之,騰乃據郡城固守,代收略諸縣,直大疫,遂不能圍郡。至二年八月,疫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