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史。六年,出為滎陽令。
十年,擢為馮翊太守。延昌三年,遷河南尹。五年,徵為侍中。登豐二年,加吏部尚書。
三年,趙氏篡逆,欲以其為司徒,送官印、拜章,覺棄印,毀章,厲聲對使者曰:“高皇帝龍興除暴,得以承天,趙氏食其俸祿,為之鞍馬,何今日敢篡之?無有伯父元勳而侄為逆臣者(注曰:言其伯父郜芝為開秦元勳)。”其子眾勸之曰:“官可不受,何罵之?恐至夷族禍也。”覺毆之,曰:“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其殺我如何?但縣我頭於洛陽東門,觀宋王之入也!”趙獻聞之,大怒,欲殺之,其參佐馬赴勸之曰:“四海門閥,郜氏為第一,從不能用之,亦不可殺也。”獻遂止,覺乃還鄉。
光宗復洛,徵為司隸校尉。永弘四年,為司徒。五年,乞骸骨還鄉。高隆元年病逝,時年六十七。六子,長子淳最名顯,官至尚書僕射。覺異母弟示之,官至戶部尚書。
耿通,字文會,漁陽人,伯父靖,司空。昌武元年,起家為鄴丞。三年,為修武令。七年,升至扶風太守。延昌二年,轉京兆太守。五年,為河南尹。登豐二年,丁母憂。
宏長二年,除服,趙獻徵之,通不就,獻使偽漁陽太守鄭庫將兵偪之,通但辭欲居鄉享天倫,不樂就職。庫遂使兵卒日夜看守其家,恐其與義軍交通。
五年二月,漁陽克復,光宗嘉其節,以為幽州刺史。六年,徵為太子太師,教導太子。永慶年間,帝屢欲易太子,通每抗表陳禮,帝以是不悅之。
九年,太子寘憂病而死,通遂乞骸骨,還鄉。永慶二年,卒於家,時年六十七。無子,養其弟子貴為子。
史臣曰:夫趙氏因皇朝之勢頹,假惡毒之心計,僭越稱號,遷移寶鼎,趙魏人士,多畏淫威,而冉濤、劉彪、鄧迢、薛簡、郜覺、耿通者,或稱疾居家,或毀章棄印(注曰:郜覺也),皆不苟同逆賊,可謂有明哲耿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