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在兩處現場,成為指證鄭雪恩的直接證據?
金允浩百思不得其解。
他發現,本案仍有遺漏的地方。
“金檢察官,我的當事人鄭雪恩小姐,雖然主動承認了殺人經過。可她是未成年人,更未滿十六週歲,並且她又是被他人逼迫、唆使的。
因此,我向你提出保釋申請。”律師開口說道。
根據刑法:殺人,搶劫,綁架,爆炸,販毒,等等3年起的罪名是不予保釋的。但是未滿16週歲的犯罪嫌疑人除外。
這是刑法制定時,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教育、挽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目的。
律師的請求合乎法理,因此,金允浩只能點頭同意。
看到金允浩同意後,律師接著說道:
“另外,本案中,我的另一位當事人鄭本承先生,雖然有幫助鄭雪恩毀滅證據的嫌疑,但是罪行最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保釋條件。
因此,我也要為鄭本承先生提出保釋申請。”
好吧,又是可愛的法律規定。
金允浩除了苦笑,點頭答應,別無選擇。
他本意不想讓鄭本承、鄭雪恩父女倆這麼快離開,因為他還有一個問題沒有搞清楚。逼迫鄭雪恩的那個神秘人還沒有找到。
危險仍然存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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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四章
鄭雪恩父女倆離開後,直接回了首爾。
不久,金允浩也走出了房間,不過他眉頭緊鎖,很不開心的樣子。
他剛剛交代申東海,根據簡訊記錄去查詢神秘人的線索,可是對此,他並不抱太大希望。
08年,通訊實名制還沒有徹底普及,想要弄一張不記名的電話卡太容易了。想要以此找到神秘人,太難。
……
一定還有破綻,一定還有!
金允浩腦中回放著案情資訊,強迫自己從中找到被遺漏的東西。
“呀!”
金允浩突然感覺自己撞到了東西,接著被一聲尖叫驚醒。只見小水晶坐在地上,手機跌落到一旁,十分委屈的看著他。
“怎麼了?剛剛我有撞到你麼?”金允浩扶起小水晶,不確定的問道。
“你說咧?檢察官大叔!”小水晶順勢站起,接著好奇的問道:“大叔,你剛剛在想什麼那?那麼入神?跟你打招呼也不理人,迎面就向人家撞過來。”
金允浩尷尬的笑了笑,“對不起,剛才在想案情,沒受傷吧?”
“沒有,小事情啦。”小水晶毫不在意的擺了擺手,接著讚賞道:“大叔,好樣的,工作中的男人最帥,一定能勾搭上我姐。加油。”
又來!
金允浩是怕了這小丫頭,轉身就想走,可是卻被小水晶攔了下來。
“檢察官大叔,你的手機號碼還沒給我那。”
金允浩無奈,只好報出了電話號碼。“這回總可以了吧?”
“嗯。等我先記下來。”小水晶低著頭。噼裡啪啦的敲打著鍵盤,存上金允浩的號碼。
看到這種老舊的翻蓋手機,金允浩挺懷念的,多嘴問了一句,“你那款手機鍵盤那麼小,用著方便?”
“還好啦,主要是畫素很好,可以拍照也可以錄影片。比數碼相機方便多了。”
小水晶是金允浩的粉絲,今天又獲知金允浩是她姐西卡的朋友。崇拜、好感加上信任,因此她才不會怕生,可以跟金允浩熟絡的聊天。
金允浩沒有意識到這點。反而被小水晶不經意間的一句話提醒到了。
手機——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