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鄉 (第2/2頁)

過、見識過的人,也是過年時親戚嘴裡“別人家的怪叔叔”,北漂時哪怕積蓄微薄卻也過得如魚得水,怎麼回了老家卻成了草魚岸上跳,只剩下撲騰呢?

眼見著存款越來越少,縱然王東昇心中憋著一股勁兒,卻也不得不向現實低頭——總不能真的在家啃老。於是他開始考慮著重拾老本行做個自媒體賬號,或者籌備考公,又或者先去快餐店打個零工維持一下生計再說。也就是在這個當口上,王巖卻以老闆的身份第一個向他拋來了橄欖枝。

“兒啊,明天來給我打下手吧,培養培養你,以後接我的班。”

王巖五十多歲了,按理說這個歲數的男人,早到了每日喝茶下棋等退休的日子,可他整日忙得腳不沾地,有時候凌晨才能回家睡覺,三更雞叫時又披星戴月出門。究其原因,他是做“大了”的,規範點說也叫“喪事組織人”或者“白事師傅”,誰家有人仙逝,他跟著忙前忙後,幫著親屬把“老了”的人入土為安。

老話說死者為大,大了自然也跟著“大”,所以在王巖眼中,這是個旱澇保收而且受人尊敬的工作,雖然苦了累了些,可只要活著、只要還在幹活,就終究不用愁沒有飯吃,當年他師父七十多歲時仍有人找上門,直到兒子把人接去廣州享福才算作罷。更何況自己本就半路入行,王東昇今年不到三十,要是願意幹的話,嚴格來說比他當年還早了不少。

多攢點經驗和人脈,越往後走路也就越寬。

可惜,王東昇很堅定地拒絕了父親的提議。

乾白事的,再怎麼叫著“大”,終究是個吃死人飯的,整日裡圍著的殯儀館、墳圈子、白事店來回打轉,每天回家都要帶著一身不知道哪兒沾來的灰,那味道怎麼洗都洗不掉。

嫌丟臉,是王東昇永遠說不出口的理由,可實際上還藏著另一層理由:他自幼就厭棄父親的早出晚歸不著家,更何況十數年如一日的悲傷氛圍浸染,王巖臉上常年掛著一副改也改不掉的苦瓜相,抬頭紋都有了三摺疊,王東昇就算真吃不上飯,也不想自己變成這樣。

於是,拒絕後就生出了些許嫌隙矛盾,按下不表也就越積越深,直至演化成風暴時,一切都悄無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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