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開著的,我走的時候,趙大爺還和我說了聲再見呢。”姑娘說道。
“哦?趙大爺還和你說了聲再見?那趙大爺當時,有沒有什麼異常的表現?比如,神色慌張,或者,行為鬼祟之類的?”年輕警察聞言,不禁有些興奮。
“沒……沒有啊,趙大爺當時,挺正常的啊。”姑娘搖了搖頭,說道。
“這樣啊,那你先回去吧,我們會再找你的。”年輕警察說著,示意姑娘可以離開了。
姑娘聞言,如蒙大赦,連忙起身,離開了審訊室。
姑娘離開後,年輕警察立刻將情況,向局長做了彙報。
局長聞言,不禁有些疑惑:“哦?這個姑娘,是昨天晚上,去過報刊亭的唯一證人嗎?”
“是的,局長,目前,我們還沒有找到,其他去過報刊亭的證人。”年輕警察點了點頭,說道。
“那她說的,都是真的嗎?她昨天晚上,真的去過報刊亭嗎?”局長又問道。
“這個,目前還不能確定,但是,她說她走的時候,趙大爺還和她說了聲再見,這應該不假,因為,我們昨天在現場,並沒有發現,趙大爺的屍體,有明顯的掙扎痕跡,這說明,趙大爺當時,應該是處於,一種比較放鬆的狀態,才有可能,被兇手一擊斃命。”年輕警察分析道。
“嗯,有道理,那你立刻帶人去,把這個姑娘的姑媽,找到,我要親自問問她。”局長聞言,點了點頭,說道。
“是,局長。”年輕警察聞言,立刻領命而去。
很快,年輕警察就找到了姑娘的姑媽,並將其帶到了警察局。
局長親自審問,經過一番詢問,姑娘的姑媽證實,昨天晚上,姑娘確實在她家待了一夜,沒有離開過。
局長聞言,不禁有些失望,看來,這個姑娘,並不是兇手,只是一個無辜的證人。
但是,局長並沒有放棄,他相信,兇手,一定會留下什麼線索的。
於是,局長下令,對報刊亭,進行了仔細的搜查。
經過一番搜查,警察們在報刊亭的角落裡,發現了一張被撕碎的報紙,報紙上,隱約可以看到,一篇關於兇殺案的報道。
局長見狀,不禁眼前一亮,立刻命人,將報紙拼湊起來。
經過一番拼湊,報紙上的內容,漸漸清晰。
原來,這篇報道,是關於一起發生在三個月前的兇殺案的,受害者,是一個年輕的女子,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而這篇報道的下面,還附有一張受害者的照片。
局長拿著照片,仔細端詳,忽然發現,照片上的女子,竟然和昨天晚上,來自首的那個姑娘,長得有幾分相似。
局長見狀,不禁心中一動,難道,這個姑娘,和三個月前的那起兇殺案,有什麼關係?
於是,局長立刻下令,將姑娘再次帶到審訊室,進行審問。
面對局長的質問,姑娘一開始,還矢口否認,但是,當局長將照片,放到她面前的時候,她頓時,臉色大變,沉默不語。
局長見狀,心中已經明白了七八分,這個姑娘,肯定和三個月前的那起兇殺案,脫不了干係。
於是,局長加大了審訊力度,經過一番審訊,姑娘終於崩潰,承認了自己,就是三個月前的那起兇殺案的兇手。
原來,三個月前,姑娘因為和受害者,爭奪一個男人,而懷恨在心,於是,便趁受害者不注意殺了他?
她在警察局沉默不語。
“你叫什麼名字?”局長打破沉默,追問下去。
“我叫小紅。”姑娘低著頭,聲音微弱。
“小紅?你認識這篇報道里的受害者嗎?”局長指著剛剛發現的報紙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