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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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秀尊悶悶不樂地坐在一個小桌旁,手掌支著下巴,不知道這個案子的調查是否進行得順利。他們很快就找到了劉建安的汽車。它已被很專業人員清洗了,她的專家小組不能給她提供任何真正的線索。她剛才查了實驗室。他們仍然在擺弄那盤錄影帶。她心裡很煩,最糟糕的是,欒蓓兒競在她的眼皮底下溜掉了。這樣下去,她很快就會提升為梁城市檢察院的副局長了。她敢肯定,當她回到辦公室的時候,會有來自局長以下的成堆訊息。她想像得出,那些訊息沒有一個是讚揚她的。甚至就此機會別有用心的會大作文章。嫉賢妒能永遠存在。

司徒秀尊和張小鬼在機場的辦公室裡。他們已詳細查問過賣給欒蓓兒機票的那家航空公司的售票員。他們看了所有的監視錄影帶,那個售票員一眼就認出了欒蓓兒。司徒秀尊認為那個女人就是欒蓓兒。他們先前給那個售票員看過欒蓓兒的照片,因此她非常肯定就是同一個女人。

如果那就是欒蓓兒的話,那麼,根據司徒秀尊在機場監視錄影帶上所看到的,她已大大地改變了模樣,化了妝,把長髮理成了短髮,還染了色。現在欒蓓兒有了幫手。因為錄影帶錄下的還有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和欒蓓兒在一起。司徒秀尊已開始了明顯的盤查,包括查問那個時間內計程車載客的情況。他們還派同行在綠城檢查,防備那一對人在那裡做了另外的旅行安排。到目前為止仍然一無所獲。然而,他們還是找到了一個大有希望的線索。

司徒秀尊正在擺弄著五四手槍。而張小鬼靠著牆,愁眉苦臉,什麼也不看。已經檢查了那把槍上的指紋,他們正在透過檢察院的資料庫檢索結果,甚至找到了更好的線索。那把槍是註冊過的。他們很快從公安局發現持槍者的姓名和地址。

司徒秀尊說:“這麼說那把槍的註冊者是上官英培。我正從車管所那裡拿到這傢伙的照片。我認為他就是跟欒蓓兒在一起的那個人。我們目前對他有什麼瞭解?”

張小鬼從端著的杯子中喝了一口飲料,然後點上了煙。說:“現在是私人偵探。在這裡有一段時間了。似乎沒做過不合法的事。事實上局裡許多人認識他。說他人不錯。不過,我也聽說他私下裡跟市長有來往。算了,不管他。我們要把他的照片拿給售票員看一下。看她能否對他進行身份辨認。目前就這些了。我們不久會有更多的。”他膘一眼那杆槍說:“我們在村子後邊的林子裡發現了彈殼。那些是從手槍裡發射的。根據找到的數量,那個人打了彈夾中的兩發子彈。”

——你認為就是這把槍嗎?

——我們還沒有找到與它匹配的彈頭,但根據發射效能看,可以確定撞針在我們找到的那些彈殼的底火上留下的撞痕與發射的那把槍是否匹配。張小鬼說,他指的是手槍撞針在彈殼底火上所留下的撞痕是同指紋一樣的。“由於我們搞到了他的彈藥,我們可以從原地試射,那是很理想的辦法,你知道。我們可以在彈殼上作印記檢查。那並不能確切地證實上官英培當時在場,因為他可以早些時候就裝好了子彈,然後由另外的一個人在那兒開槍,但是,這說明了一些問題的嚴重性和複雜性。”

——如果能夠從房間裡搞到他的指紋就好了。

——可是他們什麼也沒找到。上官英培顯然知道如何做這種事情。他肯定戴了手套。

——如果彈道確實吻合,那麼上官英培看來就是打傷射手的那個人。

——他沒有朝劉建安開這麼多槍,這是肯定的,如果上官英培能用手槍在黑暗中從那樣的距離射中劉建安,那我們要很好地認識一下他。

這種理由似乎不能說服司徒秀尊。

張小鬼繼續說:“實驗室證實林子裡的血跡是人的。我們還在那把手槍所有的彈殼附近找到一個彈頭。打在樹上,留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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