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表示同意,但局長又提出了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
局長說道:“國家的公共資源不能白白地流失,原縣公路局的辦公樓如果能夠出租出去,當然是最好的,至於什麼操作,具體由分管副局長和相關股室按照規定辦理,我這邊只定兩個原則,一是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二是承租人不得用於經營酒吧、桑拿、KtV等擾民、黃色的娛樂場所……”
局長的講話看似是公平正義的體現,像極了一個真正共產黨員的風格,但實際上他是為自己的利益出發的,因為他的小舅子在原縣公路局辦公樓邊上開了一家中等規模偏下的KtV,而且他自己也有股份,他怕原縣公路局辦公樓租出去以後被用來做KtV,這樣會對他小舅子KtV的生意影響很大,所以他才定了這麼一個破原則。
局長也是一個聰明人,他不敢直接說到不能用於開設KtV,因為很多人知道他的小舅子在那一帶開了一家KtV,因此,他有意泛泛的說到酒吧、桑拿和KtV等等,還說這是擾民和帶有黃色色彩的。
那個副局長是財政局第一副局長,他與局長原來都是副局長,局長上去了,他沒有上去,所以,他與局長之間的關係一直不好。
局務會上,局長定的這兩個原則,副局長據理力爭,無奈,局長豪橫的只有一句話:“這個不必再探討了,就這樣定了。”
“紅燈區”是在東門那一帶的幾條街區,“紅燈區”內像局長小舅子那種規模的KtV不計其數,原縣公路局的辦公樓如果也開設KtV的話,其實對局長小舅子KtV生意的影響是很小的,或者說只會更好,因為一定規模KtV的進駐,只會讓這一區域的KtV市場更加集中,KtV的市場效應也會更加明顯。
在這方面問題的思考上,局長顯然是一個傻瓜,是市場經濟的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