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林JJ也不是怕了,他也有自己的實力,可他跟周董寫歌的方式不大一樣。
他喜歡精雕細琢,需要花的時間不少。
一個星期寫十六首歌,他能寫出什麼東西來?
這讓林JJ感到頭疼又無奈。
不過機會就擺在面前,人家給出的條件非常優厚,根本就不像給新人的條件。
這已經讓兩人都非常感動了,甚至有覺得,是不是傳銷詐騙的?
但是,他們找自己的一些律師朋友看過了,當時王金花給他們的合同,真的一點問題都沒有。
而且真金白銀的擺在面前,他們也很難抵受得住誘惑。
特別是周董,之前家裡並不是特別的富裕,突然之間一大筆錢放在面前,就可以讓母親過上更加優渥的生活,他立刻就動搖了。
最後周董沒兩天就答應了王金花的邀請,並且被王金花帶到內地來。
林JJ的情況不一樣,畢竟林JJ家庭條件很好,可是家裡好不代表錢就是他的。
突然有這麼一大筆錢,讓他可以自由花銷,他頓時就有了一種新的衝動。
關鍵是,他也想要發專輯他也想要成為娛樂圈裡面最閃耀的歌神。
突然之間被人如此重視,他還是有一種士為自己者死的衝動。
於是他也跟著王金花來了。
兩人就這樣,直接被帶到了京城,見到了秦軒。
然後被秦軒發了一個任務,緊接著兩人又一起,回到各自的住處,進行自我創作。
甚至還有那麼一點相互比拼一下的感覺。
兩人一路過來,都是差不多年紀的人,又對音樂有著很不錯的認知,於是一見如故相見恨晚,但有知己的感覺。
甚至在後來他們還說了,以後誰先火了,別忘了帶兄弟一把。
結果現在,機會一起給到他們面前,兩人成了新的競爭者,這就有意思了。
此時此刻,秦軒也不是沒想過這方面的問題,正所謂王不見王。
兩人在原來各自的賽道上,都有著很不錯的成績。
而且出道的時間不一樣,卻分別創造了各自出道的奇蹟。
而現在兩位未來樂壇別樹一幟的歌王級人物,要一起出道,一起比拼了,秦軒覺得這是件蠻有意思的事,他還蠻期待的。
都是王金花,此時都有點頭皮發麻:
“我說,我的趙總啊,你這樣操作,是不是太冒險了點?”
“一個星期,能寫出什麼樣的好歌,你要知道在我們內地圈子裡,很多歌都是經過長時間的精雕細琢才能成行的。”
“一個星期寫十六首歌,平均一天要寫兩首以上,有時候一天要寫三首?”
“這是人能幹得出來的事嗎?”
“你是不是太看得起這倆小子了?”
聽到王金花這麼說,秦軒笑著擺擺手:“花姐,不用緊張!這兩人有著非常好的潛力,我不激發挖掘一下他們,怎麼才能讓他們迅速成才?”
“公司花那麼多錢。不是養閒人的,更加不會讓人吃白飯。”
“我既然把他們簽下來了,就有自己的道理。”
“而且絕對不會讓他們埋沒!”
“放心吧,他們能行,我都不擔心,也沒有說要追責的事,你擔心個什麼。”
“事情都是我安排的,出了問題也是我自己負責。”
聽到秦軒這麼說,王金花頓時解釋一下:“趙總,我不是說怕擔責任。”
“只是覺得這有點太誇張了點,兩個都是新人,這麼快寫出來的歌,到時候我們還要花那麼多錢去大力推廣,是不是冒的風險太大了?”
“很可能投資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