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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李崇峰無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有一種地方叫軍火黑市。
為了防止被警方坑了,李崇峰特地在領用記錄上明確了領用的日期,並請警察簽字。這樣一來,這把槍以前的所有發射過的記錄都和他沒有關係了。
告別曹警司,離開牌照課。李崇峰把槍插進了風衣裡的槍套,大搖大擺的走上了港島街頭,一種小馬哥的感覺油然而生。
沒有在公眾場合帶過槍的人很難體會這種激動的心情。特別是第一次帶著合法槍支,成就感、安全感、裝筆感匯聚到一起,變成了滿滿的幸福感。
90年,因為尖沙咀的中港碼頭暫時還未開通,所以港島市民要想去濠江玩一圈,都是要從上環的港澳碼頭出發坐船。
可是,李崇峰身上帶著槍。港島持槍證在港島合法,去濠江可不合法。為了避免麻煩,他準備去屯門碼頭,之前買海鮮的時候打聽過,這邊有漁船可以帶人去濠江。
沒想到,剛剛來到漁船碼頭,他就被兩個軍裝警察攔了下來。
“這位先生,請出示您的身份證!”
李崇峰愣了一下,隨口問了一句,“什麼情況?”
聽到他的說話口音,兩個警察頓時警惕了起來,“北面來的?”
李崇峰點了點頭,左手伸向懷裡,準備拿身份證,“是啊,怎麼了?”
一個軍裝警上前按住了李崇峰的左手,“你先別動!”
另一個軍裝警則抓住了他的右手,“大陸佬,你別亂動!”
“你們幹嘛?”李崇峰有些惱火。
兩個警察在他身上一頓摸索,有一個忽然臉色大變,驚嚇的喊了一嗓子,“他身上有槍!”
另一個警察一聽,手忙腳亂的掏出了點三八,頂住了李崇峰,“你不要動!”然後對著遠處大喊,“來人,快來人!”
遠處的幾個警察聽到了呼喊,紛紛跑來支援。
身後兩個警察架住了李崇峰,一個警察在前面搜身,還有三個在一邊虎視眈眈。
很快,他懷裡的格洛克就被警察摸了出來。
一看到槍,幾個警察的眼睛頓時都亮了。還是把格洛克!“大師”集團才會用的武器。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證供。”帶隊的警長大義凜然的說道。
李崇峰嘆了口氣,“阿sir,我真是良好市民啊!”
:()影綜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