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4/5頁)

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離。但葉培不喜歡,因為薯條很喜歡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葉培的鞋有什麼讓它覺得很特別的東西,它只咬葉培的鞋。

阿仁捨不得把薯條送人,於是薯條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後,開始過著流浪的日子,每次葉培過來,阿仁便把薯條牽到朋友處寄宿,免得葉培看到它生氣。但葉培仍是固執地要求他把薯條送給別人養。

正當阿仁左右為難的時候,我木頭呆腦的鑽了出來,阿仁大喜過望,後來常常說我是他的救星。我整個大學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於是,從我跟阿仁學畫的第一天開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條叫薯條的狗。

不,不是送給我,只是放在我這裡寄養,他常常過來牽薯條出去玩的。只是,這一養,就養了四年,養到現在。

後來?後來葉培對薯條當然沒意見了,因為阿仁騙她說把薯條送給我了嘛!

不過,薯條平常倒也很乖、很聽話,除了一點不好,特別喜歡爬床,怎麼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讓我生氣。但也只是氣氣而已,那狗簡直賊聰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樣,看到你生氣時,老是擺出一副可愛得不得了的模樣,叫你怎麼也不忍心打它、買它了。

? ? ?

便這樣過了四年,看他與葉培之間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劇表演,我總是感覺他們像是童話裡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實的生活。

羨慕?不,不羨慕這樣的感情。

說實話,那種感覺很奇怪,我這個人很平凡,很務實,對感情的要求是那種細水長流的體貼,噓寒問暖的關懷,是那種只需要一個小動作就對對方的心意瞭然於胸的知心感覺。

對,不著痕跡又處處不在。

那般的轟轟烈烈,太強烈的方式,我負擔不來,亦承受不起。

但是還是有羨慕的,羨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愛戀。也許人對於得不到的東西都是永遠割捨不幹的。就像蝸牛羨慕馬有四條跑得飛快的腿,馬羨慕小鳥有一對可以自由飛翔的翅膀,小鳥羨慕獅子有一張能撕碎任何東西的血盆大口,獅子卻又羨慕蝸牛不吃不喝,還長得挺肥……

不準笑。呵呵。

是的,四年間,他們經常分分合合的,為什麼呢?我也不是特別清楚。阿仁不是個多嘴的男人,也不捨得說他深愛的葉培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從周圍的朋友圈中隱隱知道一些,葉培是個很迷人的女孩子,身邊當然不乏有其他的人願意充當護花使者的,而葉培的態度卻曖昧不明,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對,那晚也是,不過,那晚與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鬧,小爭執。那晚,他和葉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電話,牽著薯條趕過去的時候,他已經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訴苦,從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並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們喝了多少,我不記得了,我們怎麼開始,我也不記得了,惟一的記憶是他的懷抱安全又溫暖,他的身體彷彿是從我身上遺落已久的拱圖,我們身體與身體之間的契合是那樣完美無瑕,我甚至貪心地幻想著,其實我們的心也像是融為一體的吧……

別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講了。

現在畫面回到第二天清晨。呵呵。

是的,其實我並非就醉得不省人事,我相信阿仁也一樣,我不知道我們為什麼可以阻止自己犯錯卻沒有阻止,也許,我們私底下都有一點自私,試試吧!放縱自己一次,又會如何呢?

但現在真是有點後悔,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阿仁,他睡著了,真是誰都喚不醒。

以後該怎麼面對他呢?

他的手臂仍搭在我身上,他的手指纖長乾淨白皙,我曾取笑他,不屑地喻為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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