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有了共同利益。
不管是葉繼歡、季炳雄又或是其他大圈團伙,都是有一批武裝手下,有接應有望風有司機。
而李崇峰孤身一人,手無寸鐵,無依無靠,要做成一個持械搶劫案,還不能被警方給抓了。
看上去,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之前“封口費”、安家費、線人費,各種費加起來,也就給了他五萬。
今天,陸啟昌他們為了支援他拿下負責人位子,為了支援他“作案”,一下子就給了十萬的經費。
陸啟昌他們不知道的是,有著超越時代的見識,有著無數影視劇的積累,李崇峰的“犯罪經驗”極其豐富,“作案”本身其實一點都不難。
難的是不能把他的“犯罪”能力展示過頭。
要是警方覺得他的“犯罪”能力太過於優秀,他會被警方盯上,對於他以後的動作很不利。
有了這個所謂的“觀察員”存在,他的一舉一動就很難瞞住警方。想來想去,李崇峰決定要在這個觀察員“裁判”身上好好下功夫。
不就是收買“裁判”麼,這活兒他有經驗。雖然沒親身幹過,但是前世那麼多的“榜樣”們已經做出過表率了。
他整理了一下屋子準備回家,走出了屋子,鎖上了門。走下樓梯,走出了這棟居民樓。
“我鎖好門了沒有?”剛剛走出居民樓,一個熟悉的問題再次出現在了他的腦海中。
“應該是鎖了吧,每次出門都是鎖了的。”熟悉的答案浮現,但是緊接著又是一個熟悉的想法,“也有可能沒鎖,得回去看一看。”
度過了最初的適應,前世越來越多的習慣也重新回到了他身上。
比如強迫症,做什麼事情都要反覆的確認。哪怕明知道99999他已經鎖好了門,但是不回去看一下,他就是不放心。
往常熟悉的過程,他再次上樓,回家。
推了推門沒有推開,房門確實是鎖的嚴嚴實實。但還不能就這麼走了,他拿鑰匙開啟門,走進屋子看了一看。
重新關上門,用鑰匙反鎖,使勁推了推門,確定門鎖好了。
這下,他安心了。
警方動作很快。第二天中午,他的bp機上就收到了一個地址資訊。
“今天下午16點,到新界屯門……報到。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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