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尼汪為人狡詐多疑,所以李崇峰只說建議,只做誘導,具體幹不幹還得讓尊尼汪自己決定,這才能最大限度的打消尊尼汪心中的疑慮。
就像是魔術師讓觀眾選撲克牌一樣,透過各種手法和誘導,看上去沒什麼問題,其實選出來那張牌總是魔術師想讓觀眾選擇的。
相比只想脫身跑路的尊尼汪,警方這就要難搞多了。
雖然大方向定了,但是細節上還得談。警方現場負責人驃叔,又想活捉匪徒立大功,又想沒有人質傷亡,還想著警隊一起參與行動,聽的李崇峰煩了。
對付驃叔這種,李崇峰就一個原則,你說你的,我說我的。不管驃叔有多少要求多少想法,李崇峰只按照自己的來。愛咋咋地,你行你上!
凌晨兩點。
有了李崇峰這個“中間人”兩邊摻和,尊尼汪和警方的談判終於達成了一致。
“尊尼汪”向警方投降,“人質”安全離開。
警方耗不下去,時間越長來自各方的壓力越大,必須要早做決定早有結果。強攻的命令誰都背不起這個鍋,只能相信李崇峰的辦法。
尊尼汪也耗不下去。軍火庫不在手,武器彈藥沒有補充。
就像“大師”說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一直繃緊了神經和警方對峙,警隊有的是人手可以輪換,尊尼汪可沒那麼多人,時間長了,被警方找到機會突襲,什麼都沒了。
而且,人質只有活著才有價值,一旦大開殺戒,讓警隊再無顧忌,巨大的實力差距之下,誰來都不好使。
為防尊尼汪狗急跳牆殺害人質,警隊請李崇峰帶尊尼汪和幾個手下離開醫院。
為防警方出爾反爾,半路突襲,尊尼汪請李崇峰帶著警隊現場負責人做人質,帶著尊尼汪一起離開醫院。
上杆子的熱情別人總懷疑你別有目的,越是矜持別人越是會追著你來,面對尊尼汪的要求,李崇峰是打死都不同意。
“關我屁事!我幫你出主意已經引起警方注意了,還要我再帶你出去,你想我以後一直活在警隊視線裡?”
尊尼汪求爺爺告奶奶,盯著李崇峰好說歹說,還提出要給李崇峰三千萬港幣的辛苦費,先付一半,脫身之後再付剩下的一半。
加錢哥李崇峰上線,“三千萬港幣?你當我沒見過世面?真要帶你出去也可以,得加錢!”
三千萬,美元。
91年的三千萬美元是什麼概念?
這會兒大陸每月人均收入200塊人民幣。
這會兒帝都位置最好、產權最完整的四合院也就是百萬。
這會兒還沒陷入破產危機的漫威剛被賣掉一年多,成交價8250萬美元。
看在這筆鉅款的面子上,李崇峰告訴尊尼汪,他豁出去了,了不起到國外去躲一陣子。
防人之心不可無,尊尼汪也不是完全相信李崇峰。除了留後手以外,給錢上面也是採用分期,先給一千萬,等脫身之後再給剩下的。
對此李崇峰無所謂。選擇插手是為了牌照,就沒指望能撈一筆,一千萬美元也不少了,白來的錢不要白不要,至於尾款沒有也就沒有了。
將泰國花旗的戶頭告訴尊尼汪。深更半夜折騰那邊的銀行,確認收到款項,也知道了這筆錢的來源,李崇峰放心了。
只要知道尊尼汪的賬戶是哪個銀行的,是哪個戶頭,李崇峰以後自有辦法。
尊尼汪的錢在瑞士銀行又能怎麼樣,銀行都是一丘之貉,他和花旗一起在泰國乾的事,瑞銀早在二戰時就幹了,還乾的更直接。
萬事俱備,那就開幹。
警匪雙方對峙許久之後,迫於港島警方的壓力,經過談判,匪首“尊尼汪”向警方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