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敏左手架住瘋狗的右手,右手一個勾拳打到了瘋狗的下巴,瘋狗就這麼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兔起鶻落,乾淨利落,前後不到三秒,李崇峰懶得眼睛一亮。
小弟們一看老大躺了,一窩蜂的湧了上去。
面對小混混的圍攻,何敏毫不含糊,一腳踹翻衝在最前面的,然後且戰且退,在酒吧裡繞著圈子。
七八個小弟,一會兒倒一個,一會兒躺一個,很快就都倒在了地上呻吟。
李崇峰拍手鼓掌,“幹得漂亮!”
何敏來到他身邊,平復著呼吸,胸口劇烈起伏,“老闆,這麼做沒事吧?”
李崇峰毫不在意,“沒事,萬事有我!”
酒吧的門再次被推開,永遠珊珊來遲的角色來了,“是誰報的警?”
心情大好的李崇峰忙著關心何敏,頭也沒回的回答,“也許是哪個熱心市民。”
“大圈仔!你也能開酒吧了?”
李崇峰這才注意到,帶隊的警察是黃志誠。
黃志誠毫不客氣的對著李崇峰說到,“身份證拿出來!”
李崇峰笑了,歪著腦袋看著黃志誠。
看他不配合,黃志誠提高了聲調,“大圈仔!你給我老實點!身份證拿出來!”
這貨不甘心上次被碰瓷?現在想報復我?李崇峰腦海裡迅速閃過了很多念頭。
李崇峰確認,黃志誠和他帶來的四個手下,都沒有穿警服。
他現在可以卡個法律bug,讓人揍黃志誠他們一頓。
因為到目前為止,便衣的黃志誠他們沒有亮明警察身份,沒有出示證件。
警察執法必須明確的表明身份,這點在任何國家都是必須遵守的鐵律。
特別是在英美法系裡,程式合法永遠是第一位的。
他可以卡這個bug,抓住了這一條,黃志誠幾人沒有明確的表示身份,就不能被認為是警察,認為他們是上門的歹徒。
要說他和黃志誠認識,要說昨天黃志誠剛來過,這都沒問題。因為就算昨天是警察,也不能代表今天還是警察。
只不過,他現在覺得這種事沒什麼意思。
可以合法的揍一頓,黃志誠也是白白捱揍,但是也就停留在揍一頓了,畢竟黃志誠真的是警察。
要幹掉黃志誠其實非常簡單,幾顆子彈的事情。但是因為黃志誠身上的這身衣服代表了規則,做這個事情就會後患無窮。
只有尊重規則,規則才會尊重你。古今中外無數的例子證明,對於一個不守規則的人,所有規則內的人都會群起而攻之。
除非,你有規則特權可以不遵守規則,又或者,可以制定規則並且讓別人承認。
舉個例子,就像公司規定,上班不許遲到。
上班打工必須遵守這個規則,不然就會被規則制裁。但是,這個規則對於規則的制定者老闆就不適用。
等到有一天,當打工的有了實力,成為公司不可替代的人,那麼上班不許遲到這個規則也就是個擺設,這就是規則特權。
再有一天,打工的成了老闆,他可以制定規則,上班不固定時間,只要完成工作。這就是規則制定者。
目前為止,李崇峰有了些許的規則特權,但是他還沒有實力去制定新的規則讓別人承認。所以,他只能尊重規則。
就像黃志誠指使人殺倪坤,就是嚴重破壞了規則,雖然黃志誠有些規則特權,但還遠遠不足以保住自己不停職,等候處理。
假如替父報仇的倪永孝幹掉的是黃志誠,那麼後果絕對不會像炸死了陸啟昌那樣,導致警隊後面不再遵守規則。
想到倪永孝,李崇峰就有些納悶,怎麼倪坤還沒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