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走?他偏不讓走。
肖譽這個人又悶又冷,野性難馴。可明明第一晚在酒店乖順又迎合,沉溺情|欲的樣子十分勾人,一副任君採擷的模樣讓他稀罕得緊。
他喜歡溫順的小貓咪,但馴服一隻漂亮小野貓更能滿足他的征服欲,他倒要看看,肖譽這塊硬骨頭到底有多難啃。
地上的一片狼藉還沒來得及收拾,他打內線電話叫來了丁頌。
「把這些東西處理了。」
「……啊?」
丁頌看著地毯上散落的奢侈品,有些傻眼。
扔了吧,他捨不得;給肖譽送回去吧,他可不想再去貼冷屁股;自己拿回家吧,好像有點不道德……
「怎麼處理啊?」
「隨便。」
他撿起掉在地上的老派克鋼筆,用濕巾仔細擦拭上面的黑色,重新灌進墨水,扯過幾頁白紙,在上面畫了幾下。
白紙無痕,鋼筆壞得徹底。
他直愣愣盯著鋼筆,露出了類似無措的神情。
丁頌站在那裡看了個全馭鹽兀程,猶豫道:「市面上應該還在流通呢,我幫您去網上轉轉?」
季雲深搖搖頭,扣好筆帽收進了抽屜。
老款派克51停產多年,市售的都是致敬老版的「新款51」。他並非是喜歡這個款式,而是因為使用了很多年。
使用過的舊物他總是不願意換,能用則用,不能用的更捨不得扔。鋼筆壞了,他要耗費漫長的時間去適應一支新筆,他既嫌麻煩,又難以邁出第一步。
就像他對情人的態度差不多,其實嚴格來說他沒有情人,偶爾看上了誰也是一次性關係,他懶得花心思去維繫一段感情,如果遇上愛哭鬧的性子更是煩上加煩——但肖譽偏偏成了他的第一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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