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並不是我的目標,這名越軍在發射完那枚火箭彈後就已經完成他的使命了,他也就無關緊要了,對越軍是這樣,對我來說也是如此。
我的子彈要留給更重要的人。我相信身邊的戰友們會解決掉這個不是麻煩的麻煩。
緊跟在這名越軍其後的,就是兩名手拿ak47的越軍,方形地道口能夠讓兩名越軍同時鑽出……其實應該說,那方形地道口應該會夠三名越軍鑽出,可是越軍只安排了兩名。
我想這也是越軍聰明的地方,同時鑽出三個人或許展開兵力的速度會更快些,但卻更危險,原因是同時鑽出三人會讓地道口變得擁擠。會使他們速度變慢,一旦被擊斃就會堵塞住地道口。而如果只安排兩個人就不會有這些問題。
“砰!”就在越軍冒出頭的時候我手中的槍響了。
一槍兩命……子彈穿透了第一個越軍的脖子後再擊中了第二名越軍的後背。對付兩名距離過近的越軍,要做到這一點似乎不難。
第二名越軍當場就沒有一點生氣的掉進了地道,二次傷害比一次傷害要大得多,所以我想第二名越軍那後背上只怕已經被開了一個大洞了。
然而第一名越軍卻勿自捂著脖子,在我吃驚的目光下再往上爬了幾步然後一個翻身滾出了地道口這才躺在了地上……
我知道他這是在做什麼,他是擔心自己的屍體會擋住身後越軍衝鋒的路。事實上我也正是這麼希望的,但很顯然沒能如願。
“砰!”又是一聲槍響。
這槍打掉的是一名奮力往上竄的越軍,然後他上竄的速度之快以至於我的子彈根本就無法阻止他的慣性……或者也可以說,在我子彈擊中他胸膛的那一刻他已經死了。但他的屍身卻還是竄出了地道口。
對此我有些匪夷所思,因為我知道子彈也是有慣性的,這慣性雖說不是很大但我相信這足以阻止一個人前進或是上竄的動作。
很快我就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透過狙擊鏡我看到在那翻出來的屍身後有一隻手……換句話說,越軍在知道外面有狙擊手對準地道口的時候,用的就是這種方法:後面一個人推著前面一個人的屁股使勁往外走……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翻出去的速度夠快,二是就算被打死了屍體也同樣會被推出去而不會擋著地道口。
“砰!”
在越軍這樣的動作之下,我射出第三發子彈還是沒有起到什麼作用,僅僅只是打掉一個翻出地道口的越軍而已。而且隨著地道口外屍體的增多,那些屍體竟然堆成了一道天然的掩體使我越越難瞄準在其後的越軍了。
見此我不由皺了皺眉頭,暗道這些越鬼子還真不簡單,竟然會想到這種用戰友的屍體做掩護的方法。
不過……我想這並不是越鬼子一拍腦袋就想出來的。因為這需要彼此之間的互相配合,更需要每個衝出坑道的越軍都有成為屍體、成為掩體的勇氣。
所以我想,這隻怕也是他們在對付美國佬的時候在戰場上摸出來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衝出地道的方法吧。
這樣打下去可不行,我是這樣想的:我這要是再多打幾具屍體,只怕那“掩體”的高度都足夠越軍從屍體後面出入然後再分散展開兵力了……
但是,面對這樣一群好像對死亡都沒了感覺的越軍我又能有什麼辦法呢?
我所面臨的局勢可以說相當危險,我軍主力暫時被偷襲的越軍特工吸引了火力,而負責封鎖石門的戰士……就像所有